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实践与思考-正文
抓住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带来的新机遇
//www.workercn.cn2013-12-24来源:黑龙江日报
分享到:更多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于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是问题倒逼出来改革。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点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2011年,中国消费了世界46.2%的煤炭、61%的铁矿石,近日覆盖我国百座城市的雾霾污染,以及70%的江河水系受到了污染,1/3的国土被酸雨覆盖等。这些问题有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但更多的是近几十年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开发带来的,而相关体制不合理、机制不健全则是更深层次原因。

  《决定》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提出了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决定》中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自然资源资产。把资源作为资产,确保所有者权益;自我积累增值性;产权可流转性。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收益”,以资源养资源、促进资源产业的良性循环。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我国自然资源分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目前存在着边界不清晰,所有者的责权利缺失等问题。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

  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针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的问题,《决定》要求,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要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思路。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授权其代表全民行使所有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进行统一监管,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实现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

  对黑龙江而言有三点非常重要:

  第一,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开发了大量资源产品,如石油、煤炭、林木,有力的支持了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据报道,到2009年大庆油田累计生产原油突破20亿吨,为全国13亿人口人均提供1.5吨油。到2000年,黑龙江累计生产木材6.42亿立方米,1998年至2010年天保工程,国家、包括黑龙江省配套720亿元。森林面积增加126.5平方公里,提高9.1%;森林蓄积增加1.4亿立方米,提高12.3%。目前,黑龙江省的多数自然资源已进入产业衰退期,众多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面临着资金困境。历史的欠账同样需要补偿。

  第二,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生态功能区同样提供给社会的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也是有价值的,也需要等价交换。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如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区的生态功能的价值要准确估算,受益者应给予补偿。

  第三,正确认识黑龙江的环境。目前在国内一系列的省区发展的排名看,黑龙江的环境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是最靠前的,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在11~12位,但对黑龙江的环境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省的环境,特别是森林资源,处在恢复期,整体生态环境是非常脆弱的。因此,要做好顶层设计,用制度保护好黑龙江的环境、资源,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美丽的黑龙江!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