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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人本范式”
阚如良 史亚萍//www.workercn.cn2014-06-11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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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又是不可多得的文化资本,其产业化发展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传承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有效的保护,而旅游开发是积极的保护传承方式。当前,我国越来越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的有机融合,强调“保护谁、谁传播、为了谁”的人本意识,通过活态分级保护、活态演绎传承、活态旅游开发,探索从重视“物”转到重视“人”的“人本范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

  活态分级保护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活态的“人”,一旦消失就不可再生,有着“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活态化特征。因此,对“传承人”及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和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活态保护就显得尤其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心应当逐步从“物”转移到“人”,实施以活态的“人”为主体的三层分级保护。

  核心层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因此不仅要让“传承人”生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更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保护与开发。一方面要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水平,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设立传习场所,给予政策扶持,激励他们招收弟子传承自己的技艺。

  中间层是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尽管“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但脱离与之密切关联的文化空间,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原生态环境。文化空间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延续的文化土壤。为此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文化空间得到整体性保护和开发,使得各级“传承人”能在真实的环境中得到本真性保护并实现活态传承。

  外围层是对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文化生态环境除了包括文化空间以外,还包括其外围的区域文化生态环境。因而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联内容。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社区、进景区,举办民间文化艺术节等方式,彰显其文化旅游经济价值,增强民众的文化自豪感和文化自觉,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区域文化生态环境中得到活态开发与传承。

  活态演绎传承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关键。“传承人”活态传习能够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际传承,而其在空间上的传播方式则需要创新。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性和地域性特征更显著,尽管在形式上更便于传播,但在内容上却不易被外地游客理解和接受。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是其“传承人”及文化空间,纵然有其独特的文化魅力,但对大多数游客来说是陌生的,难以在短时间内对其产生深刻的理解,因而需要进行活态演绎传承。应当充分挖掘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创作喜闻乐见的艺术精品,使更多民众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激活本地居民“守望精神家园”的热情。

  同时,各地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艺精品创作提供了大量的鲜活素材,文艺工作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不断地演绎创作,既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众传播,又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佳作。为此,在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要突出文艺工作者的传承地位,激发他们文艺创作的热情,搭建对外传播的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的影响力。

  活态旅游开发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出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人”的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对“传承人”保护上,还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了谁”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能维系民族文化血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又能保护民族文化基因,促进人类文化多样性。要实现这两大任务,就必须让广大民众这类“人”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之间具有双向互动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开发的宝贵资源,旅游开发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方式。为此,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旅游消费的各项要素中,让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在游客面前,全方位吸引游客参与体验,增强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湖北省宜昌市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枝江手工布鞋技艺”,按照村落再造模式建成三峡步步升文化旅游村,形成了集布鞋文化研发、手工布鞋生产、遗产旅游开发、妇女就业培训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实践表明,掌握手工技艺的乡村妇女作为“传承人”,在参与文化旅游活动中获得了发展机会,有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保护和传承,同时也丰富了到访游客的旅游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旅游开发中,要防止旅游开发的过度商业化、低级趣味化和庸俗化。为此要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对旅游开发的适宜性做出科学评价,选择合适的旅游开发模式,并把握好旅游开发的“度”,在满足游客休闲消费需求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双赢。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核心价值观不在“物”而在“人”,其保护传承及旅游产业化开发要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基于“人本范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既可以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休闲消费需求,反过来又能增强“传承人”的文化自豪感,增进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代相传。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开发的互动研究[编号12BMZ05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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