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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追求
//www.workercn.cn2014-02-27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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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理昕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位居最高层次,起着龙头地位,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追求,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核心价值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层面核心价值提供了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奋斗目标的经典表述,内涵十分丰富。“富强”,即民富国强,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前提和基础。“民富”就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邓小平曾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国强”是整体实力的强盛,是国家力量的重要体现。“民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是体现人民至上和人民主体的价值追求,既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政治理想,更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目标,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所追求的核心价值,是人们在丰富的物质生活基础上对健康充实的精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和人民素养的集中体现,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中之重。“和谐”,是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核心价值目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各个领域及其内部最理想的关系状态。这是千百年来深深融入中国人民血脉的观念和准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身属性,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和美好向往。在社会矛盾凸显、人与自然关系日益紧张的今天,和谐的价值愈显重要。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一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共同体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和总布局中。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在内的有机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不同领域的核心价值,决不能孤立存在和单项运行。只有各领域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影响,并协调发展,国家才具有生命活力,才能健康持续向前发展。富强是民主、文明、和谐的物质保障和坚实基础;民主是富强、文明、和谐的活力之源和制度支撑;文明是富强、民主、和谐得以实现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和谐是富强、民主、文明实现的环境和条件。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向中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根本目标和要求。

  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国家建设的价值目标,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战略任务,需要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的价值内核,使国家目标价值的实现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迈进;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取精髓和养分,并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站稳脚跟,练就定力;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政策都有利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价值实现;要发挥制度和法律的作用,尤其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要求;要切实把国家建设这一目标追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对社会层面和公民层面的价值目标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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