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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的动力与路径
——学习文化产业系列文件座谈会发言摘录
李慧 杨君 邱玥//www.workercn.cn2014-04-03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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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合要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发力

  案例: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少不了金融的支持,许多商业银行在考虑如何对接好金融服务的同时,更多地考虑金融服务的发展,民生银行成立文化金融事业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国内首家在总行层面成立的文化产业金融专营机构,它综合采用信托、理财、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金融工具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产业链资源整合,由专业团队提供专业高效的投资银行服务。此举促进了金融机构内部文化金融资源整合与升级,对文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起到了示范意义。从2007年设立文化产业事业部至今已经有6年时间,民生银行文化金融事业部的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

  未来,“融合”的路径在哪里?在发展中,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融合”的动力和市场的活力迸发出来?

  刘玉珠:未来融合的路径有如下几方面:一是政府要注重政策和顶层设计,建立促进文化产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企业要找准投资方向,准确分析市场,建立良好的人才储备。未来的融合应是一种多元融合,既有与科技的融合、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也有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我们要有问题意识,要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破解产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朱涛:促进融合发展应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着手。就企业而言,要树立创新融合的意识,并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就政府而言,要为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要搭建平台;二是要出台政策,给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是要根据产业发展的形势变化,适当降低一些行业领域的准入门槛,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董德刚(财政部文资办副主任):下一步,我们要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能办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二是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结合起来,不断深化产业发展内涵、拓展产业发展外延,站位要高、定位要准,以期经过若干年努力,全面实现《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同时,要把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行业政策、金融政策结合起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整合资源,集思广益,形成政策合力。

  李丹阳(歌华集团总经理):近期出台的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三个文件,关注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三个具有带动性、示范性、全面性的领域和方向——文化产业与国家经济社会主干产业的融合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文化与金融的合作共赢,规划和设计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中观目标、实施措施和具体路径。目前国家层面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调研和政策梳理已相当到位。融合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企业做大做强的愿望。只有进行跨行业、跨地域的融合发展,才能做大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只有融合发展,才能创新业态,创新市场需求,做强主营业务。因此,作为市场主体的文化企业,要抓住机遇,奋力而为。

  宋慰祖(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副秘书长):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我们原来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不同,必须走一条新的道路。未来融合发展中,一是需要一个良好的交易平台,这个平台是服务的交易,不是成果交易。要加强对接,把这个平台建立起来;二要从政府层面打造良好的环境,尤其是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三要加强人才培养。之所以说文化产业还弱,水平能力还低,实际上是人才问题。从中小学、青少年到大学,再到大学毕业以后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和再教育,这些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报记者 李慧 杨君 邱玥)

  产业评论

  财政如何支持文化金融合作

  王家新

  众所周知,我国文化企业虽然发展很快,但“散、弱、小”的状况依然存在,企业本身的轻资产特性也给获取信贷支持带来很大挑战,即使获得银行贷款,利率也往往偏高。如何扩大文化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按照中央要求,这几年财政部围绕化解文化企业融资难、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做了很多探索。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制度办法,从顶层设计上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2010年3月,财政部联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可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对文化企业予以支持。近日,财政部又联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这一文件是对《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巩固和深化。同时,在重新修订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将“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作为六大重点支持方向之一。

  二是通过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专项用于支持文化金融合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设立以来,一直将贷款贴息作为重要支持方式,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地运用银行融资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贷款贴息金额不大,相关部门往往重视不够,企业申报积极性也不高。为此,财政部会同文化部积极开展专项研究工作,集合多部门优势,探索建立一套集文化产业信贷项目征集、筛选、评估、扶持于一体的全新工作机制,初步建成了“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在此基础上,2013年财政部开始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当年安排贴息资金4.6亿元,撬动银行贷款达770亿元。这是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一大创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三是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鼓励金融资本通过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央层面,根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求,201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单位注资引导设立了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目标是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振兴文化产业。截至目前,基金已成功投资人民网、新华网等多个项目,各项业务全面展开。在地方层面,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加快了参股地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步伐,经充分调研、认真筛选,确定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湖南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参股对象。目前中央财政已向上述两家基金各注资1亿元,以此探索支持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新途径。

  可以说,近年来财政部围绕文化金融合作做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只是刚刚开始。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推动金融资本与之结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实现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全面对接。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把文化金融扶持计划作为财政支持的常态化手段,纳入重大项目管理。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无论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对文化产业都十分重视,信贷规模快速增长。要抓住这一机遇,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继续规范完善操作程序,加强“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安排使用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探索财政支持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支持领域,尝试增加债券发行成本补贴、保费补贴等板块,探索建立企业发行债券项目库,支持企业综合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融资工具。近年来,文化企业的上市热情很高,资本市场也十分看好,要积极鼓励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加大对文化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第三,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文化金融合作在全国展开。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些省份的资金规模达到3亿元。要积极引导地方财政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财政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本地文化产业发展,有条件的还可以开展文化产业风险补偿机制的先行先试,解决企业担保难和贷款难的问题。

  第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办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逐步减少财政直接补助规模,探索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化运作模式,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在这一过程中,要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财政引导示范作用,支持中央和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促进投资主体和渠道的多元化,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系财政部文资办主任)

  链接

  政策亮点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将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比例,从现行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到8%;

  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

  《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他各类信用中介机构开发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价方法,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不设出国(境)指标,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推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加强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继续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完善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债券费用补贴等政策;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专业机构和特色支行,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有效的激励手段,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文化信贷项目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杨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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