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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伦理的慈善维度
//www.workercn.cn2013-10-11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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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玉乔: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和西方伦理学,著有《生态经济伦理研究》等5部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60余篇学术文章。

  财富伦理的慈善维度是指财富伦理具有要求人们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导向。一个人是否热心于慈善事业,与他的经济实力有关,更与他的财富伦理观有关。一个经济实力强大而缺乏财富伦理观的人不可能真正热心于帮助人的慈善事业,而一个经济实力不足但具有财富伦理观的人完全可能力所能及地参与慈善事业。

  财富伦理倡导慈善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人类社会难以彻底消除贫富差距,这客观上使慈善事业的产生和发展成为必要。在富人和穷人同时并存的人类社会中,贫富差距问题总是现实地存在着,富人是否应该帮助穷人的问题历来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财富伦理问题,这为财富伦理要求慈善事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慈善事业的主要内容就是富人如何用其富余的物质财富帮助需要帮助的穷人。

  第二,人类的仁爱美德是推动慈善事业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一种强大道德动力。古代中国的哲学家孟子认为,人天生具有“恻隐之心”,因此人必定能够爱己及人;近代英国的情感主义哲学家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相信人生来具有同情心,认为人能够将心比心地看待和关心他人的苦难。现实中的许多人就是出于仁爱之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并成为推动他们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的行为动机。具有仁爱美德的人往往更容易关心和参与慈善事业。

  第三,慈善事业发达是分配正义在人类社会得到维护和实现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质财富首先是通过市场的自由分配进入人们之手的,但由于市场对物质财富的自由分配不可避免地会有利于那些智慧较多、能力较强或资本较雄厚的人,物质财富按照市场法则进行的初次分配很容易导致贫富悬殊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政府必须对市场分配物质财富的不公正性进行适当的纠正。政府对物质财富的第二次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但政府所能做的事情也是有限的,要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分配正义,人类社会必须进一步诉诸慈善事业。慈善事业从根本上来说是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发挥作用的,但它增进分配正义的功能不容低估,慈善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四,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一个社会的穷人很多,他们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非常严重,该社会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文明社会和公正社会。在一个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高的社会里,贫富差距被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并且绝大多数富人愿意用他们的富余物质财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倡导慈善是财富伦理的内在要求。现实中不少富人对穷人的生活状况漠不关心,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借助于西方进化论思想来为自己辩护,认为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遵循“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因此,富人和穷人都是社会竞争的产物,他们物质生活状况的不同,是由于他们获取和占有物质财富的智慧和能力存在根本区别。用西方进化论思想来为自己不帮助穷人的行为进行辩护是站不住的。19世纪和20世纪流行于西方国家的进化论思想和理论并不是千篇一律的,如英国的进化论者赫伯特·斯宾塞就认为,人是从动物界进化而来的,因此,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表现出利己心,但进入社会之后也会养成“利他”和“公正”的美德,即为他人着想并帮助他人,追求利己和利他的统一。另一位进化论者克鲁泡特金更是在他的《互助论》一书中明确指出,人类也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互助”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本能,在他看来,“互助”既是人类讲道德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表现形式,也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财富伦理可以借助于人类慈善事业得到张扬;人类可以通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彰显其财富伦理思想、财富伦理观念和财富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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