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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之管见
//www.workercn.cn2014-02-21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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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邬立平

  在每年的省人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都会用专门篇幅提到为民办实事计划。笔者注意到,从2011年开始,我省都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了为民办实事工程,并有具体的建设数量要求。从有关资料数据来看,到去年,每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中关于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都已完成。公办幼儿园,由于财政承担了大部分办园成本,收费标准低,教师素质高,成了众多家长的首选,确为遂民愿、得民心、惠民生的实事项目。

  但笔者也注意到,各地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虽然完成了,可似乎这个工程还远未结束。从现实来看,主要体现为四点:

  一是幼儿教师编制得不到解决。教育部于2013年1月8日下发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但这只是部门文件,各地人社、编办等部门不认可。幼儿园每班要求配备的2名幼师和1名保育员或3名专任教师无法解决。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幼师配备,只能从小学校长和少量的小学富余教师中去抽调,或者只能直接面向社会招聘。这不利于农村幼师队伍的稳定和办园质量的提升。即算有些地方开了绿灯,招聘了一些有编制的幼师,因为数量极其有限,仍然是杯水车薪,供不应求。长沙县在2012年和2013年共招聘了全额事业编制的公办园长和幼师43名,但仍然存在公办幼师不足的矛盾。

  二是幼儿园开办经费不足,步履艰难。近几年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在逐年提高,现在已经达到了人均每年500多元,且已列入了财政预算。但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今没有出台。农村公办幼儿园的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滞后,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当然困难,有的地方只好将建设经费预留一点出来,用于添置采购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至于幼儿园的其他费用,园长就只好干着急了。

  三是幼儿园教师同工不同酬。现在,有的农村公办幼儿里的公办幼师只占整个幼师的1/5左右,其余的都是过去农村小学里的学前班幼师,并且年龄也到了四、五十岁。为什么招不到优秀的年轻幼师?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办幼师的工资标准,基本参照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工资和社保齐全,但那些“老”幼师,尤其是临聘幼师的报酬,由于没有编制,缺乏财政保障,只能从幼儿园收取的有限运行经费中支付,自然高不了。园长想调动幼师工作积极性,却只能望“酬”兴叹。

  2014年的省为民办实事工程已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其中就包括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目标。通过对当前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切实解决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之后的诸多后顾之忧:

  一是各级政府要协调人社、编制、财政、教育、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承担起这个庞大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任务,共同为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二是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针对学前教育性质、各级政府职责、财政投入、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幼儿教师身份与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便于有效解决学前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出台农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近年来,国家和省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但是经费不足仍是制约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障碍,建议各级政府明确学前教育经费占比问题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作者单位: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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