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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张文栋//www.workercn.cn2014-11-18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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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经过认真学习讨论,我们一致认为,《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高校的具体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山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近年来,全省各高校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不断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有力地提升了高校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省高等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高校要继续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和党要管党,认真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服务国家和我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一要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二要明白,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并不是党委书记个人领导;校长负责,也不是校长个人说了算。三要弄清,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和校长负责什么、怎么负责。《实施意见》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概括了党委领导的10项工作任务,也从10个方面对校长负责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和界定。具体来讲,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委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从今年开始,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将定期召开高校书记校长专题研讨会,引导书记和校长科学定位、协调配合,共同领导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在高校的具体体现和实现途径。全省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结合省情校情,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特别是要对党政决策会议的职能定位、参加对象、决议范围、议事程序、决议执行和督促检查等进行明确界定,形成系统、规范、操作性强的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完善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和谐的党政关系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保证。全省高校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处理好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关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带头讲党性、讲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建立党政定期沟通机制,党政会议议题的确定要进行会前沟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要进行酝酿沟通。同时,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注重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相互理解,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加强高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好的制度离不开领导班子的有力执行,高校领导班子是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主体。近年来,省高校工委、教育厅以高校党委换届为契机,完成了省属高校党委、纪委的换届,配合省委组织部对工作不强不力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人员不齐不全的班子及时补充,特别注重对书记校长人选的补充调整,使高校领导班子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别是教育引导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加强高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为全省高等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做出贡献。

  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坚持依法治校、构建高校现代治理体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省高校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工作,今年我省已对7所高校的章程进行了核准。通过高校章程的制定,有力地保障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高校的贯彻落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高校治理结构的各个层面。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学术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教授治学、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在全省高校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现代治理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和全省高校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为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者为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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