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军事国际-正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历久弥新(权威论坛)
//www.workercn.cn2014-05-29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更多

  

  图①:1955年4月,时任外交部长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发表演讲。万隆会议(第一次亚非会议)在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举行,有29个亚非国家出席了会议。

  图②:2014年5月20日,孟加拉国外长阿里在上海正式签署了加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的有关文件,成为亚信第二十六个成员国。

  人民视觉

  1954年6月,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为内容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中国与印度和缅甸相互关系的准则分别写入中印、中缅联合声明。60年来,由三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国与国之间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公认准则。日前,在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举办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60周年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在各国相互依存、世界多元多样的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与时俱进,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提出背景

  突破意识形态束缚,改善中国周边环境,给世界处理争端提供了很好的先例,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章百家(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新中国成立之前,国家领导人就已经开始讨论新型外交关系。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中提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新型外交关系的基本归纳,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理念。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外交方面发展中国家共同遵守的理念,它与西方的国际法体系是有差别的。对中国外交来讲,它是突破西方国家遏制与封锁的重要武器。

  新中国成立后,国际形势不容乐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周边环境,特别是跟印度、缅甸的关系。印度总理尼赫鲁当时说,印中在国际形势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给世界处理争端提供了很好的先例。

1 2 共2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