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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法治中国”的法治凝聚力
韩大元//www.workercn.cn2013-12-23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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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上撰文指出,“法治中国”的提出对形成中国法治凝聚力有重要作用。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法治中国”命题,自此以后,法治中国成为主流的政治命题,并在学界引起广泛的关注。

  首先,“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有助于向国际社会表明作为共同体的“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自信,同时传递一种信息,即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法治对话与交流的勇气与理念。新一届中央领导上任后国际社会对未来中国法治发展走向有不同的评价。所以,“法治中国”对中国融入人类法治发展进程,扩大法治的话语权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次,“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具有综合性、历史性与动态性。用中国概念来表述法治时,必然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等地区,是中国概念的完整表述,也是国家统一体的现实和未来法治凝聚力的表明。未来的国家统一和基本法实施中,法治是最大的公约数,包含着国家统一与稳定的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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