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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公务员养老并轨应去福利化
//www.workercn.cn2014-04-15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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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老双轨制的讨论,缘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所造成的退休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并由此引发了养老保障公平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优厚且无需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性价比要比企业职工养老金高。

  因此在并轨中,需要明确先增加公务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环节。应该说,现行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带有福利性,而不是保险制度。保险制度强调的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缴费是获取养老金的必要前提。而机关事业单位不仅在一次收入分配中就享有财政性工资收入,而且在二次收入分配中的退休金也是由财政负担。因此,制度并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是由福利化的退休制度转向保险型养老制度的过程。

  在保险的基本制度框架内,个人缴费是义不容辞、天经地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需要职工个人供款,以此形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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