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文件文献-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政府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
//www.workercn.cn2014-02-14来源:解放军报
分享到:更多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邀请,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于2014年2月11日至13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了欧尔班总理,李克强总理与欧尔班总理举行了会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会见了欧尔班总理。双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同意发表以下声明:

  一、双方认为,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性、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各种问题和挑战也层出不穷。面对新的形势,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和务实合作,本着互利共赢理念,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二、双方认为,建交60多年来,中匈传统友好在继承中不断发展,两国各领域合作持续深入,成果丰硕。2014年是中国和匈牙利建交65周年,也是两国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10周年。双方强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政治互信,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绽放新活力,进一步造福两国人民。

  三、双方尊重彼此根据各自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匈方高度评价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赞赏中方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尊重中方制定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相信这一进程将给世界带来更多发展机遇。中方支持匈牙利作为欧盟成员国积极参与欧洲一体化进程和为推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努力。

  四、双方重申,尊重对方主权和领土完整、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是中匈传统友好的应有之义。匈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中方高度赞赏匈方正确立场。

  五、双方认为,加强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符合两国根本利益。中方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和匈方奉行的向东开放政策在许多重要方面高度契合。双方应继续深化在经贸、投资、金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中方欢迎匈方企业来华投资与合作,将继续鼓励中国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进口更多匈优势产品,赴匈投资兴业。匈方欢迎中国企业赴匈发展,并将为之提供有利的投资条件。双方重申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六、双方认为,加强人文交流是两国关系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双方欣慰地看到,在两国互设文化中心协议的基础上,匈牙利文化中心已在北京设立,匈牙利目前已有三所孔子学院,并且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筹备工作已在布达佩斯启动。相信这将有助于深化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交流。双方愿继续在教育、科技、青年交流、语言教学、旅游、地方政府交流等领域保持密切合作。

  七、双方高度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所取得的进展,强调这一合作符合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人民根本利益,有助于促进中欧关系发展。双方认为,2011年6月在布达佩斯举行的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对开启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高度评价2013年11月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双方愿继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推动执行合作纲要。

  八、双方认为,中欧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中欧应积极构建相互尊重、合作共赢、面向全球的中欧关系。双方积极评价2013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发表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支持中欧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加强全方位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九、双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双方愿加强反恐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十、双方认为,网络安全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之一,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符合各国利益。双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相关国际规则,共享网络和信息技术成果,共同维护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十一、欧尔班总理对中方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并邀请李克强总理访问匈牙利。李克强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表示愿在双方方便时再次访问匈牙利。

  十二、双方共同签署了涉及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人文等领域的多项双边合作协议和商务合同。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