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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整治“为官不为”?
//www.workercn.cn2014-07-29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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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视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切实反“四风”,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普遍欢迎,但也在少数党员干部中滋生了“为官不易”的思想,进而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为官不为”的表现及其危害

  当前, “为官不为”的 “懒政”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看”,见风使舵,选择性办事。上边说了就为,下边说了则不为;领导看得到的就为,领导看不到则不为;有人请托就为,没人请托则不为。办事有不正常的“弹性”,急办、缓办全凭个人有没有名利。

  二是“等”,等待观望,消极保守办事。缺乏改革创新意识,缺乏闯劲,怀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念,不积极主动想办法、办好事,而是消极应付,敷衍了事。

  三是“推”,推诿扯皮,想尽法子不办事、少办事。职责范围内之事,就变着法子绕道走,换个说法推出去;遇矛盾、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为避免 “事多错多”, 追求 “少办事少担责”。

  四是“拖”, 拖延应付,马马虎虎办事。对待工作与任务不是说干就干,而是能拖则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办事也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不讲效率,不守信用,不负责任。

  “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全面深化改革、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一是消弭执政之基。 “为官不为” 实际上就是“荒政”甚至“无政”,严重损害政府的威望和信誉,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二是损害干群关系。贪官污染一方,庸官贻误一方,两者都为人民群众所不齿,必招来民众对党委政府的“不信”、“不满”、“不服”。三是阻碍改革发展。“为官不为”罔顾当前改革与发展的大计,延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出现“为官不为”的主要原因

  “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是党政机关权力腐败的一种新的形式。当前之所以会出现“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在谋事”的“为官不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错误的执政观、权力观作祟。有的党员干部“当官做老爷”的思想严重,只看重“官位”,不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有些党员干部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没有特权可用就找不到当官的感觉,进而失去了干事的兴致。

  2、党政机关的作风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少数党员干部镜子还没有照到思想深处,尘埃还没有完全洗净,疾病还没有得到彻底治愈,党的群众观还未能在党员干部心中普遍扎根。

  3、对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消极抵抗。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更加规范了,反腐力度加大了,他们就感到“油水”没了,干事也没劲了。

  解决“为官不为”的对策建议

  1、将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之一。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使正确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的作风建设从“运动式”向长效化、经常性转变。一是将治理“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将反“四风”丰富为反“五风”,增加反“懒政之风”;二是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将防范和惩戒“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勤政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2、依据相关法纪,抓细、抓实,确保“止庸治懒”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反映出某些官员在新形势下对如何服务于市场经济茫然不知所措,或缺乏担当。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懒汉”者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引导社会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的理解和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全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机关绩效管理,推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要将机关绩效管理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要建立健全党委考察和群众推荐评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建立党员干部的“试错机制”,鼓励干部进行先行先试。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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