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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说理应是一种“双赢”的话语实践
//www.workercn.cn2014-07-29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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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理,是政治辩论、公共生活和私人交往中常见的一种现象。说理意味着一种表达和聆听,预设着双方彼此尊重对方的智商和人格,除了“求同”,其实也应该“存异”,甚至“求异”,“异”才丰富了说理者自身的知识和文化。

  如何在缺乏深厚说理文化传统的情势下滋养一种新的说理文化来培养健康的公共生活,是困扰当今知识界的重要议题。就此而言,陈嘉映的《说理》和徐贲的《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都是值得关心这一问题的读者留意的著作。陈嘉映认为,说理不一定是寻求对方完整地接受己方的意见和观念,而同时是打开自我进行反省,因此,说理应该是一种“双赢”的话语实践,是彼此滋养心智生命的友善行动。就中国的20世纪史而言,徐贲认为,对许多长期接受“革命”和“战斗”文化影响和思维定型的人们来说,说理就是“论战”,就是“战斗”,必须压倒对方,迫使对方哑口无言,这样才能取得“胜利”。用攻击性的争论来看待说理,这是中国权力话语长期潜移默化的教育结果,形成了一种相当普遍的话语习惯。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徐贲强调,说理与公共空间的建设息息相关,而一个社会迈向有说理文化的境地,也需要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有一种“理解、尊重和善意”,也就是一种共同体的连带感。有了这份初心,以及对人心可能的蒙昧的自知之明,才不会“理直气壮”地以势压人。

  (唐小兵: 《中国人的说理文化与公共生活》, 原载于《南风窗》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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