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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那些槛儿,谁来破除
丁大建//www.workercn.cn2013-12-23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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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2013“史上最难就业季”,2014年,奔波在求职路上的是再创新高的727万高校应届毕业生。

  就业,就业难,成了这个时节绕不开的话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其中特别指出,将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那么,长久以来,让求职者百转千回而无力挣脱的就业门槛有哪些?未来,这些障碍和歧视又该如何破除?本期,我们约请相关专家共同探讨。

  1、保障平等就业与反对就业歧视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就业是一项具有经济性特质、社会性特质和政治性特质的事业。就业的经济性特质主要表现在劳动力的需求方面,劳动力需求是由经济活动、生产活动而产生出来的派生性需求,其是以用人单位劳动力需求的满足、经济和生产活动的开展,以及经济利益的获取为目的的。就业的社会性特质则主要表现在劳动力的供给方面,劳动力供给是由千百万劳动者构成,就业是他们的生存之本(民生之本)和最基本的权利(基本人权之一),职业的存在和拥有是他们基本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存在的表现。就业的政治性特质表现为,就业活动中的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和法律,包括促进就业、规范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公平就业等等。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就业工作由传统的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确定了“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国家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逐步建立和初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机制。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当前的劳动力市场制度还远没有完善,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也没有得到正确体现,特别是在平等就业的保障和就业歧视的反对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现实的问题。如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歧视(身高、相貌、疾病、残疾等)、婚育歧视、户籍歧视、学历歧视、经历歧视、信仰歧视、关系歧视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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