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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服务惠及千万家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观察
//www.workercn.cn2014-06-12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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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杨 冉

  ■核心提示

  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和改进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促进本地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一平台六中心”和“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半小时”、“一小时”服务圈;运用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和职能,不断巩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社区、村、屯的网络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也是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途径。”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向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相继出台《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全力构建符合我区区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

  1 充分调研

  深挖各地法律服务薄弱点

  “由于语言障碍和法律文化上的差异,一旦有经济上的纠纷,解决起来真是有些力不从心。”今年4月中旬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在崇左市从事边贸生意的老板表示,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中越边贸经济。

  “发展边关经济,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和一支业务精良的法律人才队伍,就像车子缺少轮子一样制约着我们又好又快发展的步伐。”崇左市市长孙大光也对自治区司法厅调研组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4月,通过在崇左开展的一系列实地考察和座谈,由自治区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发现,当地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具有边关特色、以服务边贸经济为重点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边关地区的和谐稳定。针对如何服务中国-东盟沿边开放开发、跨国经济区域合作、边关自由贸易等工作,自治区司法厅把崇左市确定为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系点,发挥崇左靠近越南、毗邻东盟的优势,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2月、4月和5月,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先后率队到河池、南宁和百色等市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调研,走访基层司法所,与司法行政干警座谈,和乡镇干部群众谈话交流,实地查看工作平台,掌握各地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与此同时,各市司法局也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河池市司法局在调研中,了解到建设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解决资金运作、人员保障、机制建立、政策落实等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到43份来自社会各界的征求意见;还有一些市县司法局发现,目前办理公证手续繁多并且等待时间过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彻底、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单一、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匀等,都是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带有广泛性和特殊性的问题……这些都为开展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 进行探索

  构建符合实际的服务体系

  近日,年过六旬、身体有残疾的北海市民庞光爱因购买的房屋被邻居占用构建通道,影响了他的正常出行。与对方协商无法解决后,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没有钱打官司怎么办?庞光爱想到了寻求法律援助。

  接到庞光爱的法律援助申请,北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连夜审查了他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符合援助条件后,该中心第二天便受理了庞光爱的申请。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期限长问题,北海市司法局对一些不必要的程序进行了简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尽最大可能帮助援助对象。

  这是该市司法局探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缩影。

  “近两年内,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一平台六中心’(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法律服务中心、法制宣传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为支撑,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这是近日南宁市司法局印发的《南宁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作出的发展规划。

  从全区层面看,自去年以来,我区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一体、覆盖全面、规范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已经解决了8个县(区)无律师事务所、无律师的问题,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84个,实现了律师工作机构和律师法律服务、村级法律援助网络和联络员的全区覆盖。

  今年1月,自治区司法厅出台《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城乡一体的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公证体系、法律援助体系、普法依法治理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司法鉴定体系、司法考试管理服务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等8大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实现城乡广泛覆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资源趋于均衡、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3 出台标准

  全区步调一致推进建设

  ——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构建,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窗口)外观标识,悬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岗位人员公示等;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常驻管理人员至少1人;2016年实现所有县(市、区)政府均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5年实现在乡(镇)司法所,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高校、监狱、戒毒所及看守所等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等;

  ……

  今年5月22日,一份操作性、指导性非常强的《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到各司法行政单位,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规范化的要求。该标准主要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配备、服务项目、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旨在建立起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自治区、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

  “随着建设标准的出台,各地要坚持统筹兼顾和‘一盘棋’思想,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工作之间有机协调、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卢万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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