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资料索引-正文
新论撷英: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8-01来源:大连日报
分享到:更多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张鹂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一是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完善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进一步规范不同层次市场及交易品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明确适合投资者参与的范围和方式。

  二是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三是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应加大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力度;中小投资者应当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养成良好的投资习惯,不听信传言,不盲目跟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优化政策环境。财政、税收、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完善交易和分红等相关税费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国际监管合作与交流,实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跨境监管和保护。

  新型智库要防止“对立化”和“迎合化”倾向

  中国人民大学王文在《人民日报》撰文认为,从属性定位上看,社会对智库与咨询公司、学术机构之间的边界和差异仍然认识不清。智库为决策者提供咨询,但未必与决策者想要的结果一致。在中国,类似“研究院”、“研究中心”的机构等至少有20万家以上,大多属于由财政拨款、有人事编制、以学术特质运营的学术研究机构,但智库本质上是“思想工厂”,需要有基于现实议题的思想生产、组装、销售与反馈的复合功能以及相关架构。在这个架构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加政策研究的活力,显得非常重要。在思想生产机制相对发达的国家,“为了商业”、“为了学术”、“为了政策”,是咨询公司、学术机构、现代智库相对清晰的三类功能,切不可混为一谈。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既要防止“独立性”的误解而出现与政府“对立化”趋势,也要避免仅为政策出台做注脚的“迎合化”倾向。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