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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权利
刘金祥//www.workercn.cn2013-12-1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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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素曾经指出,“快乐的权利”在西方是一个被遗忘了的权利,从前到现在,一向未有人注意它。一位中国哲人也说过,为什么人不争取一点快乐权呢?这是很耐人寻味和思考的。快乐,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人生的基本需求,是个体和组织创造力发挥所需的激情、耐力和毅力的源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没有快乐就没有创造,就没有社会进步,就没有社会和谐。

  快乐是由心来主宰的,不快乐是由心滋生的。要收获快乐,还需从“心”开始,学会珍惜自己的快乐权。不要想得太多。如果凡事总是深陷在无限派生的因果网中,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其他不相关或不大相关的事物紧紧相连,并上升到极致,自然心有旁骛,患得患失,难以快乐。只有拥有一颗平常之心、平静之心,才不会让世俗的尘埃蒙蔽眼睛,才不会让太多的未竟事宜给心灵套上枷锁,才会发现快乐星星点点般密布在身边的每个角落,唾手可得。

  人世间万事万物需要分别,没有分别,社会就会“混沌一体”。但是,如果分得太清、太过,凡事都要来个“小葱拌豆腐”,分个一清二白,有时就会活得很累、很苦、很无奈。《菜根谭》中有一句话说得好:“好察非明,能察能不察之谓明。”因而真不如“小事糊涂,大事聪明”,用一种“难得糊涂”的思维方式,以简单之心对待周围的一切,去收获一份自然、一份轻松和快乐。

  事物发展总有一定规律,也自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过程。如果过于急迫,把原本错综复杂、很难办成的事情,看做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把原本需要旷日持久才可完成的艰巨任务,看做是仅凭一股热情就可“短平快”完成好的,自然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欲速则不达,结果只能是心烦意乱。除了工作的智慧外,还应该有休息的智慧,不会工作的人就不会休息,同样,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

  要有期待并善于期待。快乐没有唯一的答案,也没有最后的答案。它是一种向往、一种希冀。事物的发展,比如共同富裕,总是一个有先有后的渐进的过程,有时甚至是一个漫长、曲折、痛苦的历史过程,但只要方向对头,且不断向前迈进,就值得也应该去期待、去守望。充满希望的旅程,有时要比达到目的地更好。我们要学会享受“结果”的快乐,更要学会享受“过程”的快乐。

  快乐是人们对美好生活愉快的感受和满意的评价。生活是客观的、实际的,就看你如何去感受和评价了;世界是精彩的、美好的,就看你如何去面对和品味了,正如林肯所说:“人快乐的程度多半是自己决定的。”

  (作者系哈尔滨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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