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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助推“三倍”战略实施
//www.workercn.cn2014-01-17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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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敏

  目前,我市强力实施的产业倍增、收入倍加、城乡品质倍升“三倍”战略,开启了长沙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大提升的新征程。作为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的重要部门,财政部门既是“三倍”战略的参与者,又是“三倍”战略的服务者和保障者,必须紧跟步伐、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比如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打造生长型、升级型、规范型、进取型财政,在收支两条线上都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为实施“三倍”战略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三倍”战略是市委、市政府对长沙发展方位的科学把握、是对时势演进的准确判断,更是审时度势的主动变革。它的推行适应了经济发展新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是一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实施好“三倍”战略既需要千方百计扩大财源,培育经济增长点,又需要在支出上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绩效评价反馈和应用共同组成的首尾相接、环环相扣的综合系统,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要求“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花更少的钱办更多助推“三倍”战略的事。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阶段,提出并要求申报绩效目标,让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知道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成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避免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财政的钱不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让“三倍”战略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

  二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抓好预算绩效的“事中”管理,通过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等工作,强化主管部门执行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约束资金分配行为,推进支出结构动态优化,提升支出过程管理绩效。加强对“三倍”战略相关项目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绩效检查,对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做到项目资金运行到哪里,绩效监控就跟踪到哪里,确保“三倍”战略相关项目按既定的目标和实施计划执行。

  三是实施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完毕后,对其产出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检验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高效。科学构建评价指标和标准、科学采用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对“三倍”战略相关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分析其产生的成果和效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通过多种方式应用“三倍”战略相关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行动。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更加合理地配置财政资源

  实现产业倍增、收入倍加、城乡品质倍升的目标,离不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对财政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重大预算项目支出的方向和结构。绩效好的,给予优先支持或必要的资金倾斜;绩效差的,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做到从资金分配源头上进行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加快“三倍”目标的实现。

  一是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预算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优先考虑。对连续性项目,在安排预算单位下一年度该项目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对分期实施的项目,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予充分保障;对一次性安排的项目,在安排该预算单位的其他同类项目时给予必要的资金倾斜。

  二是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无明显效益的项目,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从严考虑。对连续性项目,在安排预算单位下一年度该项目资金时应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对分期实施的项目,在整改期间应暂停预算单位已安排资金的拨付或支付,情节严重的,应暂停该项目的实施;对一次性安排的项目,在安排预算单位新增同类项目资金时,应从严考虑,并应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财政是庶政之母,政府行为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息息相关,政府效能的高低很大程度体现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效益上。“三倍”战略能否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是关键,工作作风是重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倍”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以及各项目标任务实化细化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并通过对各相关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结果的有效应用,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督促和引导各部门单位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廉洁从政,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为实施“三倍”战略汇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一是建立绩效考核联动机制。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依据,建立起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机制。将“三倍”战略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明确指标和分值。

  二是建立绩效公开机制。将“三倍”战略相关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外部评判压力转化为内部改进动力,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建立和完善“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权责机制,将“三倍”战略相关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督促其提高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地完成好“三倍”战略各项工作任务。(作者系长沙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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