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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道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 服务广西“两个建成”发展大局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
//www.workercn.cn2014-03-12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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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中)到柳钢开展优化企业发展法制环境专题调研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与发展同步,与民生相融。

  在广西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的进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履职脚步坚实有力。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交出了一份怎样的履职答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如何服务发展大局,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为此,3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道喜。

  自觉服务广西重大决策部署

  实现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记者: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以往基础上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取得了哪些亮点和成效?

  杨道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全局去谋划和推进。2013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过去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工作大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改革创新的思路、扎实有效的措施、求真务实的作风,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完成五年立法规划。首次开展重要法规草案表决前总体评估,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中增加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环节,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首次审查和批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联合自治区党校和国内知名高校搭建稳定的代表履职学习平台,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造条件。代表调研质量明显提高,调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给予了积极评价。

  决定重大事项作用得到新增强。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有关决议决定10项,及时批准了自治区本级决算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及时确定或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任免工作实现新提高。按照中央的人事安排部署,决定及时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选举产生自治区主席,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意图的实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闭幕后的第二天即召开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比往届提前了近两个月,积极支持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职。

  常委会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的意识更加牢固,转变作风取得实效。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方面作了哪些探索?

  杨道喜: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是建设法治广西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必须坚持从广西的区情和实际出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开展立法工作,把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立法工作,审议地方性法规案14件,通过12件,其中新立7件,修改5件;审查南宁市报批法规4件,批准3件;审查并批准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2件;全面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我们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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