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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宁波全面深化改革
——市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观点摘要
//www.workercn.cn2013-12-18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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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最近,市委宣传部与市社科联共同举行了市社科理论界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与会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学习体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宁波全面深化改革,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现整理、摘登部分发言观点,以飨读者。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七大要素

  孙琼欢(市委党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概念的提出,突破了以往“管理”的单一理念,显示出丰富的内涵。良好的治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较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从“良好的治理”这一角度去理解这一命题,大致包涵以下七个要素:

  一、合法性。它指的是治理中所达成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民众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政府的治理被人民认可程度越高,其合法性的基础就越大。由此,良好的治理要求政府能最大限度地协调各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从而得到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二、公开性。它指的是政治信息在合法范围内的公开,以便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这种信息公开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从而达致良好的治理。三、责任性。它指各治理主体能承担相应的职责及义务。良好的治理意味着各治理主体能对其承担的职能负责,并能通过运用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手段增加其责任心。四、法治。它指的是法律是治理的最高准则。良好的治理要求各治理主体必须依法行事,用法律规范公民的行为,管理社会事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法治既规范公民的行为,更制约政府的行为。五、回应。它是指各治理主体必须对民众的要求做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良好的治理必要时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六、有效。它指的是管理的效率。管理的程序科学,以较低的管理成本获得较高的管理收益,良好的治理意味着各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七、多元。良好的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形成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在内的治理格局,尤其强调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卢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三中全会为我们提供了改革契机和发展良机,宁波必须抓住这样的机遇,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具体改革部署,同时要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谋划自身的改革重点。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一要创新城市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形成财权事权相匹配的,统筹有力、调控有效、均衡公平的市和县(市、区)间财政管理体制。形成导向明显、衔接有效、执行有力的城市规划体系,形成区域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二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健全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机制,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民间资本、各类基金等资金进入,加快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三要完善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探索试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健全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大通关机制。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进出口贸易与电子商务相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四要完善重大项目保障的要素保障机制。

  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围绕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目标,该放的放开放活,该管的管住管好。一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二要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三要深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推广综合执法模式,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四要改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细则,编制政府转移事项、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等目录,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五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存在的政出多门、同体监管、服务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完善、平台有效整合、交易流程方式创新、市场功能拓展和服务体系优化。六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事项,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在职能归并的基础上推动政府机构精减。

  充分发挥学会职能优势 积极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郑震亮(市法学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法治建设领域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新任务、新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彰显了党厉行法治的坚定信心,也吹响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号角。市法学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繁荣法学研究,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宁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夯实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充分体现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政治上的导向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观,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开展法学研究,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充分体现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目标上的引领性。市法学会要团结和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按照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紧紧抓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更加及时和有效的研究成果服务宁波法治实践。

  三、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充分体现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使命上的担当性。要立足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调动和激发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参与热情和奉献精神,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等活动,为基层群众答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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