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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
温宪元//www.workercn.cn2014-03-11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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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制度治理,必须按照制度治理意识办事、依据制度治理规律办事、运用制度治理规则办事。新华社发

  ■ 温宪元

  提要

  制度治理就是要按照制度治理意识办事、依据制度治理规律办事、运用制度治理规则办事,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发展的重要动力。

  推进制度治理,必须通过促进制度治理的完善,加强制度治理的维护和加大制度治理的监督的功能作用,确保全党上下更加重视制度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性问题,强调推进制度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必须要求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按照制度治理意识办事、依据制度治理规律办事、运用制度治理规则办事;必须坚持用制度治理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治理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必须通过促进制度治理的完善、加强制度治理的维护、加大制度治理的监督等方式,确保全党上下更加重视制度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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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治理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

  制度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制度属性与国家治理的变迁和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质量。从世界现代化历史经验看,制度治理就是要按照制度治理意识办事、依据制度治理规律办事、运用制度治理规则办事,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发展的重要动力。众所周知,现代化起步最早的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的成功,为18世纪开始的现代化准备了条件;美国的现代化进程,得益于建国之初的宪政制度设计;日本的现代化之路,是从“明治维新”开始的,等等。大致可以这样说,现在被认为走在现代化前列的国家,现代化道路几乎都是从解决制度治理起步。制度治理解决好了,现代化的道路就比较顺畅;制度治理解决不好,现代化的道路就可能比较坎坷。

  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生的社会形态,还处在实践和发展的初级阶段。怎样制度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形态,世界历史上没有成功的经验,只能在实践中探索。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制度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有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前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不断探索制度治理的问题,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也发生过严重曲折。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制度治理包括经济制度治理、政治制度治理、文化制度治理、社会制度治理、生态制度治理的五大构成方面,提出了全新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律性认识提高到一个新境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整体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当下,我国正在经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我国在制度治理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也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国家制度治理体系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还比较突出,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现代化需要,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程度还不高,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因此,推进制度治理就是对时代要求的回应,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按照制度治理意识办事、依据制度治理规律办事、运用制度治理规则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这种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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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制度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模式。就国家层面而言,有效的制度治理,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作出保障;在社会治理方面,主要是指建立现代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制度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是当代中国国家建设和全面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性和长远性工程,需要“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布局,也需要法治化的巩固性根基。制度治理作为现代文明关键性的内生变量的作用,得到了现代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

  制度治理是现代社会的博弈规则。规则不公正,势必扭曲行为,造成社会失序。如果政府或有关部门管权管事管人的权力过大,又不能受到限制,就很难保证现代社会的公平正义。《决定》强调指出,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因此,作为制度治理的设置极为关键,只有让管权管事管人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社会才有可能更加公平,人们才有可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样的社会发展才能更健康,现代化进程才能更顺利。坚持用制度治理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治理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因素。

  推进制度治理必须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把制度治理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推进制度治理,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五大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都是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展开的。要使这样一项涉及制度安排、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的系统工程取得实效,必须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制度资源、组织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推进制度治理必须与实现国家最高层次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必须在深刻分析和把握现实国情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提升国家治理方式,进而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构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对国家的全面治理、科学治理、有效治理。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将有助于国家的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中国梦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成就的取得,国家发展更高层次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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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制度治理的功能作用,确保国家治理重要基石的目标实现

  推进制度治理,必须通过促进制度治理的完善,加强制度治理的维护和加大制度治理的监督的功能作用,确保全党上下更加重视制度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实现。

  第一,促进制度治理的完善。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制度治理方式的不断完善,现代化国家的社会服务职能更是不断加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制度治理创新永无止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关键在党,而党的干部是决定因素。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严谨科学的决策制度、公正客观的用人制度、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严肃规范的财务制度、公平合理的考核制度、严格周密的责任制度,使组织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营造公正、平等、竞争、和谐的良好环境。

  第二,加强制度治理的维护。通过加强制度治理的维护来推动经济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制度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离不开领导干部的重视和维护。《决定》指出,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治理的权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引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实现法治效用的最大化。

  第三,加大制度治理的监督。“一分决策,九分执行”。提高执行力,监督查办落实至关重要。抓好法律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求党委、政府加大督查力度,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公开举报方式,坚决防止搞变通、搞例外。监督部门必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不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法律政策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全党必须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群众依法举报有奖制度,并保护举报人权益不受侵犯。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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