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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外观侵权之惑
//www.workercn.cn2014-05-30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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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海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具需求的不断变化,促使家具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推出新款、新风格的家具。然而,随之出现的抄袭、仿造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日益猖獗,成为影响家具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侵权泛滥,不仅使家具行业遭受了前所未遇的损失,而且对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在日前召开的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们各抒己见,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积极献计献策。

  设计制作抄袭仿造侵权频现

  今年3月下旬,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会场,查封了顾家家居展馆内的一款产品。原来,展览期间,芝华士和顾家家居的一款功能沙发椅“撞脸”,该款产品涉嫌“抄袭”芝华仕某款专利产品。

  实际上,家具产品涉嫌抄袭的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诉诸法院的也越来越多。2012年初,双叶家具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市场上发现济南澳克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赖氏家具的多款产品存在抄袭双叶家具外观的现象,尤其是一款产品的床头、一款产品的玄关与双叶的原创产品外观如出一辙,于是将赖氏家具告上了法庭,指控其侵犯外观专利权。

  2013年6月26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赖氏家具生产销售的床头、玄关等家具产品侵犯了双叶家具已申请的外观专利,判决赖氏家具赔偿双叶家具几十万元。赖氏家具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赖氏家具侵犯双叶家具专利权成立。

  此案历时1年多,被誉为中国家居行业实木家具类专利维权胜诉第一案,首次打破了家具企业外观专利官司几乎打不赢的魔咒。

  业内维权难原因何在

  专家指出,当下中国家具行业内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加上侵权赔偿额低,诉讼难成为普遍现象,企业的维权能力有限,业内普遍感叹维权难。

  “百强家具近年来遇到许多侵犯知识产权问题,我们也在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其中遭遇一些新形式的侵权问题,如网络销售平台上出现很多小作坊,不知道其工厂在哪里,只是在销售平台上公布我们的信息,销售仿造品,我们起诉时,连相应的被告都找不到。”百强家具法律顾问蒋博说。

  曲美家具法务经理魏欣欣也说,曲美家具从2000年就开始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家具行业内的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我们曾发现在一个江苏卖场,有小工厂抄袭我们的产品,当我们组织诉讼时,小作坊已经注销了,导致我们无法维权。

  北京家具品牌联盟理事长戚麟讲道,维权振奋人心,但也很无奈。行业内叫得欢,但进展慢。行业内真正研究设计、自主创新的很少,更愿意抄近道。发现侵权企业过程艰难,侵权企业直接将产品进行抄袭复制,宣传图片是从网站上截图,导致维权中取证十分困难,有些被侵权企业不得已最终只能庭外和解。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亟待完善

  中央党校教授张汗飞分析指出,市场中,由于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抄袭的情况日益严重。“因此,需要考虑改变目前知识产权赔偿额过低的问题,建议立法上增加赔偿额。”

  “针对家具企业维权赔偿数额低的问题,立法机关对此已有深刻的认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处长韩志杰介绍说,我国的专利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规定在无法确定赔偿额的情况下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是100万元,这个赔偿数额相较于企业损失而言较低。不过法律还规定,损失较高时,可依据具体损失进行赔偿,此时的赔偿额没有上限,但这种情形下的取证十分困难,成功的案例也较少。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审查员严若涵则表示,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合理的,但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使用应限定在恶意侵权的情况下。“因为外观设计实施的是初审制,不进行实审,在权利不稳定的情况下,他人完全可以用现有的权利进行抗衡,因此,故不故意不是关键,恶不恶意才是决定因素。”严若涵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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