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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同构基础上的相融共生
//www.workercn.cn2014-01-06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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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中华

  马克思主义作为西方现代性的批判地反思的结果,它同中国传统文化既有民族性距离,也有时代性差异。但是,既然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积淀起来的优秀成果,必有其可通约之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际历史进程和丰富经验本身,也充分证明了存在着两者彼此融合的内在可能性。我们以往注意它们差别的方面多,而揭示其亲和性的一面较少,现在是应该着重做这方面工作的时候了。因为这项工作,也是提升我们文化自信心的需要,是建构文化强国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需要。

  理论选择的背后,除了实践选择,更是文化选择。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解释学背景

  “五四”运动无疑是马克思主义融入中国本土的重要契机,当时“西学东渐”日炽,传入中国的西方思潮、学说、理论花样繁多,不下十几种,但为什么单单马克思主义最后胜出,被我们选择和接受?这绝非偶然。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当然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契合了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需要,但从更深层看,它还是中国文化选择的结果。离开了文化上的亲和性,单纯的历史需要不足以使他者文化的中国化成为可能。因此,理论选择的背后,除了实践选择,更是文化选择。没有文化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可能实现。

  理论传播就像植物移植,倘若水土不服,最后也难以成活。中国传统文化同欧洲大陆哲学之间具有某种亲和性,而同英美传统就存在清晰的异质性,譬如英美传统的自由主义和分析哲学,就很难在中国文化语境中获得实质性的生存。严复译介英国的自由主义,胡适译介美国的自由主义,都未能在中国“成活”。分析哲学虽然早已传入中国,但也并未真正“扎根”。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归根到底不能不有赖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某种同构关系。

  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解释学背景。未经中国传统文化中介的马克思主义,是无法融入中国本土的,也不可能真正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开花和结果。这种中国化的过程,决不是简单的比附或格义,而是内在的会通。早在1938年10月,毛泽东就曾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所谓“民族形式”包括“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其中自然包含语言层面。语言不仅仅属于形式,还必然具有内容。海德格尔说得好:“语言是存在的家。”一种语言实际上就表征着某个特定民族的存在方式。在此意义上,语言是文化的,既是其形式,也是其内涵。它积淀着一个民族的生存史和发展史,同时也浓缩着这个民族的生存智慧,内在地蕴含着它的哲学理念。所以,让“马克思主义”说“中国话”,实质上就是两种文化在其本根处的相遇、翻译、对话和融会贯通。

  马克思主义对“实践”至上性和优先性的强调,与追求“知行合一”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范例,乃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传统文化内在融合的最典型体现。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领会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实质和特点,也就把握了这种融合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理路。

  毛泽东曾指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早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前马克思主义就已传入中国,但何以未能形成气候,而只是到了十月革命爆发,才真正被中国社会所接纳和认同?中国文化具有悠久的强调“效验”的传统,譬如墨子有“三表”说,不仅要求“本之”、“原之”,更在意“用之”;荀子有“符验”说,主张“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韩非子有“参验”说,所谓“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十月革命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力量,这无疑是中国之所以选择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由。而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的一致之处,也是中国传统文化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深层原因。青年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等人的信中曾经批评罗素的学说为“理论上说得通,事实上做不到”。因为“事实是当前的,是不能消灭的,是知了就要行的”。“知了就要行”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知行合一品格的体现和诉求,它成为毛泽东选择外来思想的重要尺度。正是基于这一点,毛泽东说:“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这是事实,不像唯理观之不能证实而容易被人摇动。”

  青年毛泽东就有“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诗句,它透显出毛泽东对我们这个多灾多难民族的救世情怀和抱负,浓缩并折射着儒家思想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的拯救情结和担当意识。《论语·泰伯》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张载也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宏愿。与此相似,马克思自少年就立志“为人类而工作”,到了大学阶段即渴慕扮演“普罗米修斯式”牺牲者和拯救者的角色。“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成为马克思终其一生所孜孜以求的志向和理想。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正是以人的历史解放和全面发展为归宿,以自由王国为理想社会的目标。所有这些,无不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内在契合。以出世的境界做入世的功夫,既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精神,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诉求。因为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马克思主义,都拒绝把入世和出世撅为两截。

  马克思主义在其哲学前提上特别强调实践的至上性和优先性,马克思甚至把自己的哲学就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对旧哲学的超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就试图回到人的存在,有笛卡尔的“我思故为在”,有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的家”,有哲学解释学的“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而马克思所说的实践作为总体范畴,才能够最充分地表征人的存在,因此可以说是“我实践故我在”。第二,马克思的贡献并不在于提出对现实的“批判”,因为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就是一个批判的时代,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在批判现实。马克思的独特贡献仅仅在于给出了一种真正有效的批判方式。马克思之前的批判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思辨的批判,它天真地认为只要在人的大脑中置换几个范畴,现实就将为之改观,像青年黑格尔派所主张的那样;二是道德的批判,它幼稚地以为只要诉诸对于现实的道德谴责,就能够改变现实的一切,像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立场。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批判方式都是苍白无力的,因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由此决定了“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所以,实践的批判才是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批判方式,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其他一切哲学的特质。

  毛泽东无疑继承了马克思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哲学品格,强调“实践高于认识”,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指出:“哲学的研究不是为着满足好奇心,而是为改造世界。”此外,毛泽东还强调人们“只有在实践过程才能暴露其(指事物——引者注)本质而理解它”。他说:“书斋中不能发展理论。”所以,在毛泽东看来,发展理论说到底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本身的问题。应该说,这些见解是非常深刻的,但其中依然显露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毛泽东创立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他关于要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成群众手里的锐利武器的说法,他期望人们学会读社会生活这本大书,无不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实践的取向。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更推崇“行”,也更信任“行”,尤其强调“践履”的功夫。

  中国传统文化自觉追求“知行合一”。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一部紧密联系中国革命实际,创造性地阐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著作。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副标题即为“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毛泽东认为,“知”和“行”相割裂,正是造成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一个重要根源。教条主义执着于“知”而遗忘了“行”,片面地夸大理论的价值,以至于使之变成一个自足的规定,从而脱离了实际和实践。与此相反,经验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固守于“行”而遗忘了“知”,片面地夸大狭隘经验的意义,而无视理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两种倾向,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都曾经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和惨痛教训。正是为了从理论上清算这两种偏颇,毛泽东写了《实践论》和《矛盾论》,集中体现了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发展。正是在毛泽东关于实践论的论述中,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学说,达到了圆融无碍的境界。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辩证法折射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分为二”“中庸”等智慧,“天人合一”、“大同”等社会理想也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

  “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显示出辩证法赖以展开并完成自身的基本结构,这两个方面是互补整合的关系。宋儒程颐解《中庸》说:“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由“一理”到“万事”的过渡,其实就蕴含着“一分为二”的内在结构,因为正如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万事复合为一理”,则是“合二而一”的完成。这一结构,恰恰吻合了马克思的辩证法关于矛盾的生成和消解的主导线索。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指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范畴如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发展……等等,都可以在核心规律中予以说明。”他在《矛盾论》中对此作了全面的展开和发挥。这个思想虽然是继承了列宁的观点,因为列宁说过:“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他认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但在毛泽东那里,这个命题却是用中国语言叙述出来的。例如作为关键词的“矛盾”概念,就内蕴着“一阴一阳之谓道”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辩证思维,折射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智慧。

  “天人合一”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原型。钱穆先生说:“中国文化的特质,可以‘一天人,合内外’六字尽之。”“天人合一”大致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实体意义上的,即人与大自然的和谐;二是指境界意义上的,即自然而然同人为性的一致。毛泽东坚持的“实事求是”唯物论立场,其中就蕴含着人道合于天道的观念;他关于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及其关系的思想,同样贯彻了“天人合一”的观念,因为自由王国意味着既自然而然、又自觉自愿。在马克思那里,作为理想社会目标的共产主义,其重要内涵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矛盾的彻底解决。而且马克思揭示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及其统一,并将其诉诸人类的全部历史。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可以被理解为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当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是通过把握其历史地分裂和历史地统一来给出答案的,所以他把解决人和自然的分裂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旨归。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乃是自然和人的同时解放。事实上,中国文化也并非只是言“合”,而是在“分”的基础上的“合”。因为天人未有分,何以言合呢?一讲到“天人合一”,实际上就已经暗示了天人相分的关系。马克思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历史的分析,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历史发生和历史地解决的内在逻辑,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我之间的矛盾的彻底解决。而这样一个“自由王国”,其实也就是儒家所谓的“大同理想”。《礼记》“礼运”篇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道”行于“天下”,而无偏至,亦无偏私,此之谓“公”。它显然是超越相对的善与相对的恶之后所达到的至善。这正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所带来的变化是双向的,即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毛泽东提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但他并没有对中国传统文化采取全盘吸收的态度,而是采取辩证分析的方法,即“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以中庸为例,毛泽东强调:“这个思想(指中庸观念——引者注)的确……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是哲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地解释一番。”在哲学批注中,他又指出:“中庸思想本来有折衷主义的成分,它是反对废止剥削又反对过分剥削的折衷主义,是孔子主义即儒家思想的基础。不是‘被人曲解’,它本来就是这样的。”毛泽东还曾经检讨和批评“五四运动”存在的“形式主义”偏差,指出其对本土文化传统缺乏必要的具体分析。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毛泽东也没有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而是充分利用中国的优秀文化资源,来抵制和预防那种脱离中国国情的“言必称希腊”的教条主义偏差。

  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形式和最新成果。在融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同样作出了新的探索和贡献。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闭幕词中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要论断。所谓“自己的路”,即文化意义上的民族自我所要走的独特道路,属于社会主义这一普遍道路的特殊形态。它的这种特殊性,无疑是由中国传统文化塑造而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在最深刻的层面上规定了“中国特色”的基本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过程,也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复兴过程。社会主义及其制度安排的历史合法性,来自马克思主义提供的科学证明;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则是中国传统文化自觉和自信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科学体系,其中包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等重要思想。这个体系无疑体现并贯彻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的一般要求。但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样需要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在摆脱了苏联模式的局限之后,还需要在改革开放中防止和矫正西方化的偏差。对于中国来说,现代化是伴随“西学东渐”而兴起的历史运动,长期以来受到“现代化就是西方化”偏见的影响。早在“五四”时代就曾出现过“全盘西化”的主张。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一个必须正视中国国情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正视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塑造的中国人的“此在性”这一不可剔除的重要变量,以便获得足够的免疫力。

  具体地说,市场经济所固有的自发调节要求,与道家的“无为而治”相契合。竞争原则与伦理原则的互补,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义制利的“义利之辨”,对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弱化市场逻辑带来的恶性竞争,促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其积极的意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同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理念之间也存在着某种贯通。中国文化追求天地人的和谐相处,并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和合为鹄的,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同样需要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那里汲取文化资源。民本固然不等于民主,但对民众的重视毕竟同民主具有相似的取向,所以民本思想能够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文化层面上的滋养。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方面,单纯的道德或单纯的法律,都不足以实现治理目标;只有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才能达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公序良俗。所以,“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配合,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样内蕴着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小康”一词本来就源自五经之一的《礼记》,但它被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时代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所带来的变化是双向的,即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互动,它们既互为中介,又相互改变。其结果就是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上,成就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伟业。

  (作者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许嘉璐先生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与儒学”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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