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文史纵横-正文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
//www.workercn.cn2014-03-25来源:中国文化报
分享到:更多

  

  张世英

  编者按: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明确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为此本报理论部特别邀请了6位学者,分别就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等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以期引起广大读者的思考。

  我从小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滋养,在念小学和初中期间,几乎每天晚间,父亲教我学古文。到了西南联大,跟着李广田先生,才开始学习用白话文写作。我对传统文化的情感是很深的。但是,我也通过自己的生活和经历体会到,对待传统文化确实要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精神,继承其中优秀的部分,而要扬弃其中过时的或者糟粕的部分。

  仁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思想。孔子说“仁者爱人”,但是他留下来的话都是片段的语录,并没有系统的发挥。孟子发挥了他的学说,孟子讲“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他认为不恻隐之心是仁的发端,有了恻隐之心,才会有仁心。从恻隐之心推而广之,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就是儒家的仁德。那么,什么是恻隐之心呢?《孟子·公孙丑上》中说:“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小孩子快要掉落于井中,赶紧去救,不是为了讨好小孩的父母,不是要别人称赞我,不是因为讨厌孩子的哭声,而是一种不计外在功利,不论一时利害的“不忍人之心”,这就是儒家的“仁爱”,是“仁者爱人”的开端。

  联系到现实生活,看到别人的不幸遭际,仁者应该有恻隐之心,不掺杂功利的计较和考虑,伸手相助。这当然是很好的,是我们传统文化十分优秀的东西,不仅应该继承,还应该坚决地发扬光大。现在社会上出现,老人摔倒没人扶、不敢扶,问题就出在这里,大家失去了起码的恻隐之心。

  但是我们应该进一步反思,孔孟讲的仁者爱人的基本出发点是什么呢?是人性的本能,是人作为自然之子所具有的原始的朴素的本能的情感和行为。《本草纲目·禽部》载:“慈乌: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鸟兽都有恻隐之心。但是单凭这种恻隐之心生发出来的仁爱,我们今天就不能不认识到它的局限性。这种感性的本能的仁爱之心,还需要提升到一个理性思考的层面上。孟子也进一步谈到要推广,要“思”,“思”有理性的含义,这很好,但孟子讲得很简单。

  西方人讲的“博爱”和中国的“仁爱”相似而又有区别。经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西方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这种博爱是人和人平等前提下的博爱。其实,博爱思想的最初来源是基督教教义,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注意,这里要把基督教教义和基督教教会区分开,教会是主张统治人的头脑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从思想上批判了、推翻了基督教会的专制统治,但还是继承了基督教教义中的好的东西,比如人人平等的思想。后来的思想家去掉了神权思想,认为人人生来平等。这样,西方的博爱就是一种从人人平等这一点出发而表现的感情和道德。

  再进一步分析。西方的博爱从人人平等出发,中国的恻隐之心从本能触发,对中国人来说,因为从本能触发,不可能不受亲情的支配。所以,中国的仁爱是差等之爱,爱有亲疏远近之别。西方的博爱讲人人平等,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都应该互相尊重,这是无差等之爱,是一种理性反思的结果。

  《论语·子路》第十八章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孔子认为父亲偷了别人的羊,儿子不能告发。为什么?北宋经学家邢昺为此做详细的解释:“子苟有过,父为隐之,则慈也;父苟有过,子为隐之,则孝也,孝慈则忠,忠则直也,故曰:‘直在其中矣。’”对中国人而言,从亲情出发的孝慈才是更重要的。这种思想有助于维护伦理秩序,从而可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秩序奠定基础,在当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在当今我们的法治时代,这种没有底线的仁爱思想,就成为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障碍。

  西方人的无差等之爱可以自然地转化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不论是谁,凡是触犯法律准绳,影响到别的人尊严,侵犯了人家的基本权利,就是父亲,也不能包庇和原谅。这是一个底线。只要不过这个底线,可以有一定的差等之爱。差等之爱是自然的,应该承认。西方人也有差等之爱。但是,差等之爱是有一定限度的。违反了基本人权,就不能因亲情而包庇。把差等之爱扩大成无限制的原则,法治就难以建立起来。当代社会,中国在法治文明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然需要学习和借鉴,尤其是要从哲学思想的高度,认识到这些源自文化意识深层的障碍性因素。

  从哲学角度分析,中国人讲“天人合一”,西方人讲“主客二分”。“天人合一”主张人和天,和自然融合在一起,这个境界很高远,但是是原始的、朴素的。中国人不重人我之分,不重区分人和我,不重区分人和物。中国的仁者爱人,也是“天人合一”的自然延伸。把我和外面的世界合而为一,所以对他人的不幸遭际,感同身受。万物一体,人我不分,他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这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在情感上也很容易打动人,但这只是起步。由于把外面的自然和人看成原始地是一体的,所以中国人缺乏主体意识,不会想着去认识自然,把握自然,征服自然。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多次提到,中国人对自然的科学研究不感兴趣。中国的“天人合一”,也阻碍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造成了皇权和专制思想的泛滥。而西方人的“主客二分”,则使得他们高扬主体,积极面对客体,认识客体,从而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和民主政治的现代化。

  但是西方近代的“主客二分”,同时也暗含着它的缺陷。法国犹太裔的哲学家列文纳斯专门写了有关尊重他人的著作,批评西方传统文化,认为西方极度膨胀的个人主义已经发展成为自我专制主义。这种思想和他的处境有关,因为他是犹太人,这个民族被边缘化,他有民族的心理背景。但是他批判西方的严重的个人主义,严重的人类中心主义,这是对的。他主张,人应该尊重自我,但是不能因为我的自我,而把别人的自我抹杀了,变成专制,应该强调“人人都有自我”。这个我就是独立的人格。

  所以,我以为,中国的“仁者爱人”,必须加上现代的平等观念,必须加上对他人人格和他人的“自我”的尊重,这样的中国文化一定有光明的前途。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著名哲学家。文章由本报记者杨晓华根据张世英先生谈话整理并经本人审定)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