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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学致良知
——谈谈明代的小说文化
//www.workercn.cn2014-08-04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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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讲人:王小舒

  演讲人简介:

  王小舒先生现任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所所长,首都师范大学诗歌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原山东省政协委员、民盟山东省委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文学,出版各种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编者按:

  小说这一文学形式在明代达到了空前繁荣,显示出其文学价值。短篇“三言二拍”、长篇《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都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之作。尤其是明代的通俗小说,在情教———即直观的、人性化的、审美的道德教育上,发挥了重要的社会教育功能,这与明代儒学“致良知”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王小舒教授认为,明代儒学的一大特点在于把关注点转向平民大众和日常生活,这是一种贴近时代贴近现实的表现。而明代通俗小说在满足广大民众审美要求的同时,也从文学的特点出发,积极从事人性化的道德教育,回顾这段文学历史,不无借鉴意义。

  ■精彩阅读:

  ■人追逐财富的行为本身是合理的,但需要判明的是怎样追求财富,究竟是凭良知来行动,还是坑蒙拐骗,损人利己。把握好这一点,就是“致良知”。

  ■明代通俗小说对人性欲望既有肯定和张扬,也有约束和规范,明显受到了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但另一方面,它对现实肯定得更多,对传统文学突破得也更多。

  明代商品经济的发达与生活观念的转变

  明代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中国传统社会开始向近代社会转型。

  这一过程在江南地区体现得比较明显。农业方面,棉花、蚕桑、蔬果、竹木等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经济类作物种植比例不断提高。其中,位于长江口的松江府(大致相当于今上海一带)地区是棉花的种植中心,该地区在明代即已成为全国的棉纺织中心,有“棉布衣被天下”的说法。农村的棉花种植又与周边市镇的纺织机户构成了相互依存的生产关系,这些市镇中的机户与邻近乡村的农户逐渐成为棉纺织业的生产连系体,已经由家庭手工业逐步转变为作坊的工业生产方式。也就是说,该地区已率先跨入了近代门槛。

  除松江地区以外,太湖周边的湖州和苏州地区属于蚕桑的种植中心。根据《湖州府志》记载:“湖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堤,必树之桑;环堵之隙,必课以蔬。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而别墅山庄求竹木之胜无有也。”养蚕饲桑在这一地区的流行导致丝织业的繁荣,“家杼轴而户纂组”成为一大景观。该地生产的罗绮绢缎,远销国内外,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民众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环太湖地区也加入了近代化的进程。

  说到长江下游商业的繁荣,贩盐是一项不容忽视的产业。下游一带向北延及两淮地区,食盐成为流通量最大、利润最丰厚的一种商品,它主要由徽州商人经营。京杭大运河作为食盐运输的南北通道,沿岸到处可见徽州商人的身影,而江苏扬州地处长江和京杭大运河的交界口,自然成为徽商最为集中的城市。近代诗人陈去病甚至以为:“扬州之盛,实徽商开之。”(《五石脂》)商业运作在地区繁荣和近代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无疑是重要的,淮扬等地的城镇文化在明清时期空前繁荣正是建立在这些丰厚的盐商资本基础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结构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的演变其实也是商业繁荣的结果。

  近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城市的增多和都市人口的扩张。15世纪以来,江南地区由于商业发达成为城市密集程度最高的地区,所谓“小城市越来越大,大城市越来越多”。有人做过统计,仅苏州府一地,所辖市镇在明后期就已达到64个。与之相邻的两淮地区,城市数量也在较快增长,这主要是由徽商的聚集所带动,当地有“无徽不成镇”的说法。

  在商业化的都市里,长江下游一带市民的普遍风俗是崇尚和喜好享受生活,以杭州、苏州、扬州三地为最,当时有“杭州以湖山胜,苏州以市肆胜,扬州以园亭胜”的说法。杭州曾为南宋的首都,山水之佳闻名天下,明代中叶以后,游客更是络绎不绝,游览之余,皆好享受声色娱乐。苏州的商铺最为发达,“群货萃聚,何翅数万户”。“苏人讲求饮馔”,食品种类极多,花样翻新,精致考究。诸如孙春阳食货店、陆稿荐熟肉店等都是百年以上的老字号,市民无论穷富,都以能够一饱口福为乐。扬州的园林数量最多,皆为盐商所建,且风格各异,别出心裁。商户大姓如黄氏、江氏、程氏、洪氏、汪氏等在扬州皆建有园林。商业化都市的增多、市民阶层的扩大,使得该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那种传统的农耕型生活方式逐渐被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所代替。

  明代儒学思想对新现实的调整与应对

  在明代后期新的生活方式下,人与人的关系有所变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如只认钱不认人的现象逐渐增多,形成了对传统道德理念的挑战。面对这样一种全新的局面,明代杰出的思想家们思考社会问题并给予了及时的应对,通过改造传统儒学,正视变化的社会格局,“收拾人心”。

  明代儒学的杰出代表是王阳明,他的哲学体系就是阳明心学。阳明心学继承并突破了宋代理学,发展成为一种平民化的哲学。他说:“你们拿一个圣人去与人讲学,人见圣人来,都怕走了,如何讲得行?须做得个愚夫愚妇,方可与人讲学。”(《传习录》)他的“致良知”说承认人有声色货利的追求和欲望,承认良知中也有声色货利。有弟子问他:“声色货利,恐良知亦不能无。”他明确回答说:“固然。”这就是对市民生活方式的承认。但是,王阳明同时要求人们通过格物致知的功夫去除一些欲望,“但初学用功,却须扫除涤荡,勿使留积,则适然来遇,始不为累,自然顺而应之。”(《传习录》)他一方面承认人性欲望的自然存在,另一方面又指出需要加以克服和消除,这就是王阳明对现实问题的应对原则。

  他的弟子、泰州学派王艮更向前走了一步,提出“百姓日用即道”。王艮认为:“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圣人知便不失百姓,不知便为失。”他甚至说:“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王艮所谓的“百姓日用”,就是柴米油盐,包括人们从事的一些正常的商业性活动。王艮明确说,人追逐财富的行为本身是合理的,但需要判明的是怎样追求财富,究竟是凭良知来行动,还是坑蒙拐骗,损人利己。把握好这一点,就是“致良知”。明代的心学家企图向人们说清楚一点,就是“以日用现在指点良知”,他们的理论比宋代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更加通融,更容易被人民大众所接受。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也是持这一观点,他讲得更为透彻:“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焚书·答邓石阳》)

  以上这些,都是明代儒学在面对时代转型,于维护道德规范方面所做的理论上的调整和应对。应该说,儒学经过明代思想家的调整和传播,当时收到了相当好的功效。

  通俗小说对人性的张扬与约束

  与心学的倡导同时发生的,是明代通俗小说的重要转变:英雄人物逐渐让位给普通平民。古典式英雄也好,绿林好汉也好,神话斗士也好,过去小说里的主角都是英雄,是超于常人的,是崇高理想的化身。到了明代后期,平凡的人物、日常的事件成了小说关注的中心,文学创作越来越和人们身边的事物发生关系。“二拍”(《初刻拍案惊奇》及《二刻拍案惊奇》)的作者凌濛初曾经说过:“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拍案惊奇序》)“奇”的概念在明代小说家心里发生了变化,非凡的事物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引起人们的兴趣了,于是以平凡为美、以市情为美便成为明代后期小说突出的审美特征。在这个时期内,以描写家庭生活为主体的《金瓶梅》诞生了,它恰恰是从《水浒传》武松杀嫂一节衍生而来,其转化的轨迹显而易见。与此同时,摹仿宋元话本的白话短篇小说集,又称拟话本,大量涌现、琳琅满目、蔚为大观,将通俗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高潮。

  喜欢阅读古典文学的读者可以发现,明代通俗小说所关注的是情感与欲望。这个时期,出现了一批所谓的市情小说,如“三言二拍”等,都是在围绕着情感与欲望的话题展开叙述,小说人物在这些因素的驱使下构建自己的人生,从而导致了各自不同或相同的命运,人情人性多姿多彩、深浅不同、新旧不一。

  英雄小说是以崇高为美的,崇高是一种超越的表现,主人公必须摒弃许多世俗、浅近的要求,才能进入伟大、不凡的境界。但是市情之美恰恰与之相反,它认同乃至推崇这种人的正常的欲望,把浅近、本能、不用教授、无须修炼、人人皆有的本性当做了美。假如我们把元代、明代的审美风尚作一个排列,从叛逆、崇高到情感欲望,正好构成了通俗艺术的三级阶梯,它们一级比一级降低,也一级比一级更加俗化,从中可以看到市民阶层文化意识的发展与嬗变。

  再进一步探究将会发现,情感与欲望在作品里实际上又是二分的,所谓欲是指人的基于本能的正常的欲望。《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五在论及贪财欲时说,“单说世上人贪心起处,便是十万个金刚也降不住。”“子列子有云:‘不见人,徒见金。’盖谓当这点念头一发,精神命脉,多注在这一件事上,哪管你行得也行不得?”这是当时人对欲望的分析,把它们上升为小说描写的中心,乃是对正统文化观、艺术观的一种大胆突破。

  然而,情况还没有这样简单,在欲望之上还有一个情字与之相牵。所谓情并非脱俗之情,相反,它基于人的欲望和本能,是由欲望激发出来的人的精神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感与欲望是连成一体的。但情感又有别于欲望,它乃是欲望的升华,是对本能要求的调整,更多地带有审美的因素,属于人性当中更高级的东西,有时候它跟欲望之间甚至还构成一定的冲突与对立。明代小说集《警世通言》卷三十三说:“不会风流莫妄谈,单单情字费人参。若将情字能参透,唤作风流也不惭。”很多情况下,小说将爱情、友情置于人的欲望之上,对其进行思考和规范。尽管所谓情的具体内涵千差万别、新旧杂糅,但它还是反映了明代作家的一种态度。总之,情感与欲望不同的比重与组合构成了市情小说参差不一的美学风格与创作倾向,使得市情小说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局面,既真实又具有发人深思的作用。

  通俗小说作家冯梦龙受到王阳明心学的深刻影响,特别重视通俗文学在“情”字上的教化作用。在《古今小说序》中,冯梦龙指出:“六经皆以情教也。”“情教”是指一种直观的、人性化的、审美的道德教育,他认为,小说最能体现“情教”的本质和特点。他形容说:“试令说话人当场描写,可喜可愕,可悲可涕,可歌可舞;再欲捉刀,再欲下拜,再欲决斗,再欲捐金;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虽小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古今小说序》)这番话可以从他编写的小说“三言”(《醒世恒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里得到印证。

  《醒世恒言》里叙述了这样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江南盛泽镇有个叫施复的人,夫妻二人一张织机,以养蚕、织丝为活。由于小本经营,二人把钱字看得十分上紧,平时出卖绸匹,施复必自带准码,将银子亲自称过,发现轻些,必要对方再添一二分,才肯作罢。有一日他在售完绸匹返家途中,发现一个青布包,打开一看,竟是两锭银子,不觉喜出望外,于是便做起了发家之梦:“有了这银子,再添上一张机,一月出得多少绸,有许多利息。”“到来年再添上一张,一年又有多少利息。算到十年之外,便有千金之富,那时造什么房子,买多少田产。”就在快到家时,受自家处境的触发,他忽然想到了失落银两的人,“若是客商的,他抛妻弃子,宿水餐风,辛勤挣来之物,今失落了,好不烦恼。”“倘然是个小经纪,只有这些本钱,或是与我一般样苦挣过日,或卖了绸,或脱了丝,这两锭银乃是养命之根,不争失了,就如绝了咽喉之气,一家良善,没甚过活,互相埋怨,必致鬻身卖子。倘是个执性的,气恼不过,肮脏送了性命,也未可知。”这时,同情之心即良知又占了上风。于是他返身回到捡银处,忍饥挨饿,等待失主。失主果然也是一位以蚕织为生的小业主,此银正是他谋生的本钱。施复将银归还失主,做了一件使自己心安的事,虽然与银子擦身而过,但施复日后也得到了回报。有一年桑叶奇缺,施家所饲之蚕眼看将饿死,为谋购桑叶,施复外出奔波,恰巧遇见当年丢失银子的青年,对方款待之余,还慷慨赠送了一船桑叶,解了施家的燃眉之急。两家后来结成儿女亲家,施复家业也从此发达,“冠于一镇”。这个故事从表面看,是在宣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实际上,它探讨了财富欲望与笃重情义的关系。发财是每个人都热切向往的,但如何获取,却有很大差别:损人利己虽然一时可能得到实惠,但长久来看,未必真对个人有利;而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倒拓宽了人的活动范围和空间,反而有助于人的财富的递增。人既是欲望的动物,也是情感的动物,需要在二者间求得一种健康的平衡。施复的所作所为不光营造了有利的经营环境,而且使自己处于一种心安理得、光明磊落的精神状态中。《施润泽滩阙遇友》这篇小说通过赞扬人情,表达了作者自然人性之上的道德理想,可以说演绎了“致良知”的全过程。

  还有一类自反面描写,能够使人产生深刻反思的小说。如主人公为了发财,不顾情义,甚至不择手段,造成了情感与欲望分裂的局面。《警世通言》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桂富五的人,为了发财,卖尽田产,改做生意。不料经营不善,本利俱耗,反欠了一大笔债。正在无计可施,打算投水自尽之际,他遇到了少年时的同学施济。施济慷慨解囊,馈赠数百金,解了桂富五一大厄难,继而又让出部分住宅供其居住。桂富五初始十分感激,发誓说:“今生若不得补答,来生亦作犬马相报。”但不久,桂富五偶然在施宅地穴中发现了大笔银子,不免利欲攻心,独自吞占,不复顾念旧情。以后桂家暴富,门庭显赫,而施家则日渐凋零。施济去世后,孤儿寡母无可依靠,去找桂富五求助,反遭桂富五数番羞辱。桂富五以为财大气粗,可以为所欲为了,不料好景不长,竞受到了无赖之徒的诓骗,把财产尽数卷去。桂富五痛恨之余,感慨丛生,于是做了一个梦,梦中他返回施家,见到自己和妻子儿女皆化为施家的黑犬,醒来汗流浃背,自叹说:“昔日我负施家,今日尤生负我,一般之理。只知责人,不知自责,天以此梦,做醒我也!”于是他痛改前非,急赴施家请罪,最终两家重归于好。

  这篇小说有“因果报应”的成分,但应该说有一定的心理根据,即人在特定情境下的一种情绪反应。在情感与欲望失去平衡之后,人的内心必然会生出一种紧张和不安,这正是人性的正常表现,也即良知的体现。当人的财富欲望恶性膨胀之时,良知被遮蔽,人性受到损害,这种境况下,人的精神是不健全的。市情小说从这个角度讲,实际上对商品社会中出现的某些现象进行了针砭。王阳明在《大学问》里曾经指出,“致良知”的关键在于:“良知所知之善,虽诚欲好之矣,苟不即其意之所在之物而实有以为之,则是物有未格,而好之之意犹为未诚也。良知所知之恶,虽诚欲恶之矣,苟不即其意之所在之物而实有以去之,则是物有未格,而恶之意犹为未诚也。”即是说,人的行为必须经历过某种事情,内心经受过考验,才称得上是“致良知”,并不是良知告诉我们救人是善的,我们就知道什么是善,就是致了良知了。上述小说告诉人们,必须处于那种情境面前,如拾到一大笔钱财,经过思想斗争,判明了是非,物归原主,那时才叫“致良知”,这里面有个知行合一的问题。

  类似的作品还有《醒世恒言》中的《一文钱小隙造奇冤》,《初刻拍案惊奇》中的《卫朝奉狠心盘责产》和《丹客半黍九还》等等,它们或写争钱财酿成大祸,或写因损人终受惩罚,主题基本上是一致的,都从反面向人们发出了警告,属于对人性的反思和对良知的拷问。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明代通俗小说对人性欲望既有肯定和张扬,也有约束和规范,明显受到了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但另一方面,它对现实肯定得更多,对传统文学突破得也更多,具有不同于理学的特点。

  儒学精神的平民化和小说的通俗化发生的同一时代,绝不是偶然的,从中可以体现出明代文人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文化创造精神。明代儒学和明代小说都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它们对于我们今天的文艺创新以及社会道德建设,仍有着积极和值得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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