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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思想的内在要求
贾未舟//www.workercn.cn2014-01-07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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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未舟

  任何一种思想都要在理性法庭上受到质疑,一种思想,都只是人类思想逻辑上的一个环节,哪怕是一个多么重要的环节,都不能代替思想本身,更不能成为另一个版本的圣经。因为思想的本质就在于永无止境的探索,除非有神明的佑助,人类存在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对外部世界以及自身的理解与解决便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无限往复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当一种思想僭妄正统,便打断了思想的进程,丧失了质疑的能力,并且要剥夺其他思想质疑的权利。

  正统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在古代社会有其社会和心理根源。永恒既然被认定是不可能的,人们于是退而求其次。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恐惧于死亡而制造出区别于现象而指向本质性的“理念论”一样,人们很自然地觉得会有一种最好的社会理想和个人理想是人们所要的,是不同于宗教的另一种拯救方式,它甚至比宗教劝谕更为直接、更为现实、更为当下地满足人们对至上性无限性的渴望。这种理想被奉为正统思想。而现代社会是以民主和自由思想为基础的,它尊重个体思想和行为的权利,是经验主义式的合乎理性的选择,不承认任何思想或人的神话了的正统地位,不承认任何理想主义式牺牲现实幸福的乌托邦设定。

  思想是作为超越性存在的人对于世界现实性和可能性的精神观照,是意义层面的理论把握,是最能体现人类的本质的活动。不同思想不仅仅是自然的,而且是必要的。不同思想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的,这是思想对话的前提,是对话而不是未经批判的独断才是真知得以生发的源泉。除非在常识层面上它便是显而易见的谬误;不同思想之间更应是宽容的,因为表达自由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一种价值上的判断只能是相对的、暂时的,而思想本质上是超时空的,在没进入实践领域的意义世界,宽容是思想的内在要求,而不是一种赐予。或者说,不同思想之间的得失正误是时间的结果,而不是人为的判定。另一方面,尊重、宽容不同思想并不是容忍谬误,并不是价值领域绝对的相对主义,而是精神世界的绝对自由主义。精神世界的绝对自由主义是同思想的本质一脉相承的,如果“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在今天我们不再怀疑,那么思想自由即基于自己的理解而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就应该得到完全的尊重。

  只有在对立面中事物才能存在和发展,这是一条简单朴素的道理。人类的正统思维绵延不绝,而思想领域的非思想的斗争方式和存在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讲远比肉体的迫害更惨烈、更违反人性。思想案犯的提法就好比意识犯罪,用肉体的被消灭来掩饰思想的苍白,一方面说明了自己的恐惧和虚弱,一方面体现了人性中极端的丑恶:私欲以及不择手段的霸道。

  思想史上正统和主流的历史性移位,是思想史发展的动力,也是思想史发展的常态。在中国思想史上,有明一代,正统与主流思想的消长最为典型。明季程朱理学始终是国家官方正统思想,这一点甚至到清代都没改变。在明初洪武年间即敕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完全遵循程朱理学的标准,其目的是达到朱棣在《三全》序言中所谓的“使家不异政,国不异俗”,遂统一思想,通行全国,程朱理学遂成为官方的正统思想。程朱理学正统化的另一个步骤就是明朝沿用宋元科举制度,以经义考试取士。明中叶以前,程朱理学尚有生命力,基本上既是正统思想又是主流思想,明中叶以后,理学开始衰落,作为革新运动的心学崛起,心学及其后学逐渐取代理学的主流地位,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影响,中国思想史上的最早的近代启蒙曙光,正是出现在这一时期。

  (作者系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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