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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来自透彻的理解:我心目中的翻译
//www.workercn.cn2014-01-13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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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

  原拟用“译之美”那样一个比较空泛的题目,惟其空泛,更适于漫谈。论坛和与我联系的刘先生认为题目太短,要用长一些的。另外他要求讲一下改行的事(这个话题因已在多个场合讲过,原来没打算讲)。于是,我定下一个够长的题目——其实落脚点在“我心目中的翻译”,还是漫谈。改行,我想了想,可以说是改变人生道路,或者说改变生活方式吧。所以,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是: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平衡。感觉,可能会多讲一些。很多年前,和许钧兄聊天,他看着我端详了一会儿,徐徐地说:你是感觉派。他这是相对于学院派而言,我欣然接受。

  翻译是一种生活方式

  文学翻译是我的第二次人生,于我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种子是少年时代埋下的。初中时看书多而杂,对《约翰·克利斯朵夫》和《傲慢与偏见》的译者不胜向往之至。高中毕业时在理科和文科间进行选择,最后报考复旦数学系以遂母亲心愿。去法国后,在巴黎高师这样一个随处都能感受到哲人余韵的宽松环境里,思路开阔了,胆子也大了,觉得人生道路宽广得很,改行去做自己热爱的事并非大逆不道。但真的跨出这一步,毕竟又等了十年。刚回来,觉得既然受惠于公派,应当有一段时间报效学校才是。真正改行时,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就这样,少时埋下的种子,在学了五年数学、教了二十八年数学之后,终于发了芽,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最近看到羽毛球名将林丹的一段话,颇有感触。他在《直到世界尽头》中说:“人这一辈子,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的很难得。坚持自己的理想吧,也许会失败,但也不枉这辈子有过一次这么坚持自我、义无反顾地做好一件事的经历。生活永远被人安排好了,你不觉得这样很没意思吗?有时候,成功只是因为你多坚持了一下。”

  我决定改行、坚持要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好朋友觉得我“作”。但我义无反顾,支撑我的是历久弥新的兴趣,是对文学翻译的热爱。

  兴趣和热爱,随着岁月的老去,也许会慢慢淡去,但与此同时,它们会转变成一种习惯;一旦真的失去这种淡淡的维系,你似乎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用普鲁斯特的话说,习惯是你慢慢养成的,但是当你把它养成养大之后,它就会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变得比你强大,使你难以摆脱它。在译《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和第二卷时,我几乎处于一种“沉溺”的状态。当时给台湾的好友刘俐女士写信,曾提到过这种状态,具体怎么写现在想不起来了,但她略带调侃的回信我还保留着:“读到你在译Proust的两三年间,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我深觉不安。一直怂恿你去干这种呕心沥血的活,未免残忍。译一本书,必须与它朝朝暮暮,耳鬓厮磨,非得amoureux(恋爱)才行。‘失眠、忧郁,甚至六亲不认’,这倒像是amoureux的症候。”如今我老了,体力、精力都不如当初amoureux之时,心态也发生了变化,觉得人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不用走得太快,不妨多看看沿途的风景。何况这段旅程已经走了大半,更得走得慢些才是。普鲁斯特和他的《追寻》,我虽钟爱如初,却也终有一别的时候。但我想,在剩下的旅途上,翻译这个习惯,未必摆脱得了,即便或许不译普鲁斯特,也会译别的东西,只不过,它们也许译起来轻松一些,更适合已入老境的译者一些。

  不过说到底,让工作成为习惯,或许还是一种却老的方式。《情人》的作者杜拉斯说过一句话:La seule facon de remplir le temps,c’est de le perdre.大致的意思是:让时间变得充实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它消磨掉。这不是跟项鸿祚的那句“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颇为相似吗?法国诗人维尼(Vigny)则是从更为积极的角度说的:Le travail est beau et noble(工作是美好而高尚的)。前辈作家陈学昭有本小说《工作着是美丽的》,书名显然就是化用维尼的这句话。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在有生之年还能有一段不太短的时间享受这种美丽,那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了。

  翻译是感觉的过程

  翻译是一种感觉,亦即找出文字背后的东西的过程。外文、中文都可以,是否就能做个好译者?实践表明:未必。原因就在于翻译是“化学反应”,往往需要添加催化剂,添加催化剂的过程就是感觉的过程。

  感觉,意味着全身心的投入。投入,就要聚精会神,如狮搏兔。要尽可能地找到作者写作时的感觉,亦即文字背后的东西(好的文字是“可以扪触到”的,其中蕴含着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他的生活状态和写作时的情绪)。记得汪曾祺的女儿在回忆文章中说,汪先生在构思新作时,会“直眉瞪眼”地坐在沙发里,就像下蛋的母鸡。这形容的不也是聚精会神吗?

  投入,就要充满柔情,“犹如母熊舔仔,慢慢舔出宝宝的模样”,静静地、仔细地把感觉到的东西在译文中传达出来,让读者也能感觉到它。一样东西,你真心爱它,就会日久生情,这个情,对翻译而言就是感觉。前一阵想练毛笔字,为此请教克艰兄,他说了四个字:念兹在兹。他说得对,练字也好,翻译也好,倘若能心心念念想着你要写的字、要寻觅的词句,那么,老天爷大概也会觉着你可怜见的。翻译的所谓甘苦,往往就在这样的寻寻觅觅之中。苦思冥想而觅不到一个恰当的词、一个恰当的句式,是翻译中常有的事。有一段时间,我床边总放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半夜醒来突然想到一个合适的词或句子,马上摸黑写下来,第二天清晨看着歪歪斜斜的字,心里充满欢喜。

  投入,就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梁实秋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过,某太太烧萝卜汤特别好,朋友请教其中诀窍,答案是烧的时候要舍得多放排骨,多放肉。这个道理,大概在翻译上也适用,那就是译者在翻译时要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做文学翻译,我不是“行伍”出身,没有接受过严格的训练。多年来,我不敢懈怠偷懒,我知道,只有舍得多花时间,多花精力,才有可能在跌打滚爬中有所长进。

  感觉,未必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特质。或许有的人天生感觉比较敏锐,这些人当作家、翻译家,自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我想,感觉的敏锐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磨炼出来的。沈从文给学生出的作文题“记一间屋子里的空气”,完全是训练感觉敏锐度的。

  文采来自透彻的理解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理解透彻了,感觉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译文,才能有文采。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好的文字,不是张扬的、故作昂扬的,不应是“洒狗血”,也不应是过于用力的。好的文字有感觉作为后盾,有其内在的张力(“黏性”)。即便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难免有洒狗血的时候。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说:“(与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即便是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也难免有着力太过的地方。他有一段写废名的话很有名:“(废名的文字)好像是一道流水……凡有什么汊港弯曲,总得灌注潆洄一番,有什么岩石水草,总要披拂抚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但还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言有几句写得比较吃力,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便自然,‘灌注潆洄’、‘披拂抚弄’,都有点着力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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