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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力不能有名无实
//www.workercn.cn2014-03-03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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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黄进:目前,我国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用这么几句话来概括: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在这一治理结构中, “教授治学”如何来实现?我想主要是通过高校的学术组织体系或者说学术治理体系来实现。

  东北师范大学校长 刘益春: 大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追求学术的机构,更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建立系统的学术治理体系非常必要。大学步入“多元巨型”时代,学术事务庞杂繁多,构建系统的学术治理体系是有效保障学术权力有效发挥和相对独立运行的组织基础。

  ■本报记者 唐景莉

  3月1日开始,《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正式实施。在广泛调研、总结现代大学制度试点高校及有关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制定这一《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国家规范,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

  《规程》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理解《规程》的要求并结合高校实际落实《规程》,保障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刘益春。

  依《规程》确定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问:在您看来,《规程》出台能否进一步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

  黄进:《规程》的出台是我们国家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而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或者说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国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用这么几句话来概括: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在这一治理结构中,“教授治学”如何来实现?我想主要是通过高校的学术组织体系或者说学术治理体系来实现。所以,高校学术治理体系是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内容。《规程》不仅规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及运行,而且对其有明确的定位,还规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他学术组织的关系,可以这样说,它确立了在高校内部建立学术事务归学术委员会、学术事务按照学术规则处理的治理架构,突出了学术判断和学术规则的价值与作用,突出了学术与行政适度分离、相互配合的导向,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中国现代大学制度。

  刘益春:大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追求学术的机构,更是一个“学术共同体”。无论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等外部因素赋予大学何种任务,大学都应始终坚守学术本质,保持相对独立与超然的状态,秉持学术独立与学术自由的精神品格,以探求和传播高深学识、服务社会发展作为永恒的目标追求。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分离与相互配合正是由于大学的学术本质和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性质所决定的。

  《规程》从职责职能、人员构成等方面对学术委员会作出全面规定,必将对提高高校学术组织在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推进高校学术发展,起到实质性促进作用。

  构建系统化的学术治理体系

  问:怎样根据国际经验和国内高校的实践,明确学术委员会定位,引导高校整合校内学术组织,加强顶层设计,保障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构建系统的学术治理体系?

  黄进:《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非常明确,它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而且是高校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目前在实践中,国内各高校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不一致,做法不一。比如,许多高校在校院两级都平行地设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权力的行使较为分散,结构过于复杂,缺乏协调统筹。我想,《规程》出台后,国内各高校都要根据《规程》的规定,修订本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或规章,进行顶层设计,然后整合、调整、重组校内的学术组织,构建科学合理、运行规范、统一协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特别要突出校学术委员会在整个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中的核心和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厘清校内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用制度从组成、职权、运行程序、工作条件等方面保证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

  当然,《规程》也为高校保留了足够的制度空间,鼓励高校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自身章程或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具体的制度选择和细化,做出有特色的规定,比如,学院的学术分委员会如何组建、行使职权和运行,各高校可以基于《规程》原则、规则和制度,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出自己有特色的制度安排,有的高校在学院这一级通过建立“教授委员会”来处理学院学术事务就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有益探索。

  刘益春:建立系统的学术治理体系非常必要。在大学步入“多元巨型”时代,大学学术事务庞杂繁多,构建系统的学术治理体系是有效保障学术权力有效发挥和相对独立运行的组织基础。世界一流大学无不建立了体系化的学术治理组织。近年来,国内一些高校也积极尝试整合校内原有学术组织,构建系统化的学术治理体系。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把学术委员会设为学校层面的最高学术决策组织,其下包括学位、教务、学科队伍等各分委员会;另一种是各类学术方面的委员会呈现出平行关系。比如东北师范大学的学术委员会主要决策科研方面的事项,其与教务委员会、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等学术治理组织处于一种平行关系。不论哪种类型,都要以能够有效保证学术事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为根本。高校学术治理体系的建构不应千校一面。这次《规程》既对学术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做了统一的规定,也对高校制订具体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预留了足够的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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