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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 从严治党遏制“四风”
//www.workercn.cn2014-03-25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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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学志

  监督问题是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的重要大问题。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邓小平以其一贯具有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统揽全局,根据执政党的建设规律和特点,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针对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章,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论证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总结了党在监督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系统的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为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以整顿党风,遏制“四风”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则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强化党内监督,就要把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领导干部的行为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是凝聚人心,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巨大力量,所以,我们党历来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但是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各级“一把手”由于身居领导地位,必然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而权力作为支配他人的力量,具有扩张性和蜕变性,在监督乏力的情况下,很容易被滥用而导致腐败。权力为领导干部提供了政治舞台,也为其不断施展政治抱负和有所作为创造了前提条件,但一切权力都是公共权力,只能为党的政治任务和人民服务。由于权力的本质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克服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防止权力异化和滋生腐败。我们这里强调把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实质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遏制“四风”和腐败现象的关键所在。

  二、强化党内监督,就要抓住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明确了,但监督的重点是什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要靠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制度约束、法律制裁来解决,这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然而,当前还有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也应列入党内监督的重点。如:对决策不民主造成决策失误的问题;对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一些事故问题;对有些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个别领导干部为追逐个人政绩而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的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以及涉及“四风”方面的种种问题等,都应在党内监督的视野之内。

  三、强化党内监督,就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治党。一是必须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内在政治上的民主性,是共产党所以成为先进组织的一个本质的规定性,是搞好党的建设的制度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正如邓小平所说:“民主的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因此,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命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和少数人决定的,都应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必须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度建设。领导干部都应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和家属子女从业及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应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干部任用和重大事项的问责制。被推荐或被提名的领导干部,发生严重失职或犯罪的,原推荐或提名者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是由买官卖官造成的恶果,则需一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凡辞职者不能异地安排使用。三是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构的作用。应改革党的纪检监察体制,完善纪委派驻机关统一管理,强化机关和队伍建设,尽快从“同体监督”走向“异体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网络和合力,做到各方监督都尽职尽责,保证监督到位,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使其在正确的轨迹上运行。

  (作者系哈尔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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