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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权力结构与利益关系重大调整
黄卫平//www.workercn.cn2014-04-01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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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卫平

  提要

  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治理方式,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闯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之路,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未来改革的规划,概括起来可以说主要都是围绕着规范和约束国家公共权力,完善和保障公民法定权利而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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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进入了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新阶段

  中国的改革是由执政党领导的自上而下发动的关系执政党和国家各方面重要体制机制的变革,是国家权力结构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因此,想要等完全形成改革共识,有了顶层设计后再来改革,往往不太可能。改革的共识只有通过改革的成功实践,才有可能逐步形成。

  这就决定了在很长时期,中国的改革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理性决策,即改革决策层与社会各界民众对要“过河”的方向是有基本共识的,那就是要实现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富民强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梦”。

  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所包含的广泛而深刻的内涵还在不断演绎之中,其对社会、文化、乃至政治的基础性、决定性影响日益深入,在“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间相互关系必然发生相应的变革。目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所谓“深水区”是指“摸着石头过河”,摸着,摸着已到了河中央,水太深,“石头”摸不到了,此时还想坚持安全过河,该“建桥”就应“建桥”,该“造船”就要“造船”了,由此,也决定了改革需要在特定时期和一定程度的“顶层设计”。这标志着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首次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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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进入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的新阶段

  中国的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而且是严格意义的“自我革命”;其难度之大,风险之高,都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

  这就意味着领导改革开放的执政党,在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还必须改革党的领导,完成自我现代化的转型,从而使执政党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期待,在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完善执政方式,开拓执政资源,巩固执政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明确将深化改革与党的建设制度联系起来,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改革的高度自觉。由此也首次决定了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义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全面进入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和标准的新阶段。其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开放性,意味着执政党在治国理政中更加关注成本与效益,表明执政党关于“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际上都被置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而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与怎样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以及各种具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举措,最终都要以是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衡量和评判。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通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构起以党和政府为主导,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多元共治的国家治理体系,从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治理方式,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闯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之路,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以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发展基层民主,是当前我国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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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进入了规范、制约公权力与完善、保障公民权利相结合的新阶段

  《决定》对未来改革的规划,概括起来可以说主要都是围绕着规范和约束国家公共权力,完善和保障公民法定权利而展开的。

  党中央明确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国家公共权力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规范、制约下,有监督地行使。并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进一步消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更加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领域退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真正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从而不仅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社会活力,而且减少和压缩政府官员“设租”、“寻租”可能的空间,以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来推动政府的廉政建设。

  同时要求政府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使政府真正依法依规管好那些应该管,能够管,必须管的领域,不仅包括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也包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并真正建立起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到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到逐步具体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以及探索实行官邸制等,全方位加强对公共权力及其执掌者的规范、制约和监督。

  与此相应的则是进一步完善和保障公民权利。无论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还是“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都体现了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和监管,特别是“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等,都表明建立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基础上,中国公民经济权利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保障。

  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则是逐步破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改革举措,特别是被寄予广泛期待的农村土地确权为标志的改革如能逐步推行,将会更加完善和保障农民财产权利。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则预示着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人权保障将得到更加切实有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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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进入了“坚持市场经济方向”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的新阶段

  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然而,毋庸讳言,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全新挑战,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可以说,在未来相当时期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主要通过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社会福利和民生保障程度不断提高,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来体现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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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的新阶段

  《决定》重申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这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其表明“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式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的新阶段,强化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将更加深刻地发挥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更加系统、全面地牵引其他领域的改革;而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又必须全面深化行政体制、司法体制、财税体制、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有效地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作者系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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