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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人民内部矛盾背后的群体心态
郝继明//www.workercn.cn2014-06-06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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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加速进行,社会结构“同质性”快速消解,而“异质性”不断增加;社会分化的烈度、速度、深度、广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而整合的力度却相对不足。这正是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的历史背景。

  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要千方百计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一是缺乏信仰的无助心理。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社会转型期,这个时候,通过求助于传统的价值观和常规的国家伦理,统治秩序得到维护的方式已经失效。加上全社会的价值观尚处于构建中,一些人的信仰就会处于无助。

  二是传统的盲从心理。这种心理以放弃思考、乐于服从、遵从和盲从为主要特点。特别是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由于是集体参加,参与群众心理有安全感,容易使人在盲从心理下聚在一起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三是现实的失衡心理。比如,对贫富差距的失衡心理,一些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就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尤其是面对用不正当的手段致富时,心理更是愤愤不平。

  四是转轨的无序心理。我国处于社会急剧变迁的转轨时期,在各种改革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暂时的“无序”。这时候,有一部分人在社会经济地位或生活机遇上处于相对被剥夺状态,他们就会做出社会不平等的判断。

  五是累积的发泄心理。很多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属于非直接利益冲突型,他们虽然没有共同的利益基础,但都有一种共同的情绪,也即一种比较强烈的怨气。《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大量的群体性事件中,“仇富、仇官、仇不公”是人群的情绪基础。

  六是对干部的逆反心理。现实中,有些基层政府的决策随意性大,对涉及诸如征地、拆迁、改制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常常不尊重民意。一旦出事,总是能捂则捂,能压则压,能拖则拖。还有些政府工作人员追求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漠视群众利益,以致造成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逆反心理。

  七是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当前,因为有些领导求稳怕乱的心理,使部分群众产生了“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无形中怂恿了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更多的群众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驱使下,抱着“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的心态,参与到闹事或者上访的行列,使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频率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

  八是打抱不平的江湖心理。在某些极端事件中,很多人是抱着打抱不平的心理参加的。这种心理实际上反映了两个深层次的心态:一是参加者发泄不满的心态;二是寻求自己权利的心态。

  九是等靠要的依赖心理。相当一部分群众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根深蒂固,依赖意识仍然十分严重。在社会的变革面前,不是主动求变、积极应对,而是等靠要和依赖政府。一旦政府顾不上,就认为政府对自己不公了,就认为自己吃亏了,从而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来表达。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性、特殊性使得任何单一的处理策略都存在着顾此失彼的失败风险。我们一定要正视人民内部矛盾背后的群体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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