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资料索引-正文
观点摘编:激活社会组织,改进社会治理
//www.workercn.cn2013-11-29来源:甘肃日报
分享到:更多

  

  上海大学副校长、教授 李友梅:

  激活社会组织,改进社会治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经历了快速转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 “单位制”也在较短的时间里解体,由此释放出来的社会成员流入社区,直接面对社会和市场,这使政府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各级政府以不同的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手段结合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的社会管理实践。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预期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从宏观层面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十八大进一步要求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强调以法治来保障社会管理多方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并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用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些都表明,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一次重要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其核心是要形成与市场经济加速转型相匹配的社会秩序维系系统。

  但社会治理转型的过程,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它需要形成一种国家、市场、社会相互合作的多元治理网络。这其中比较大的难题是如何提升社会主体,即各类社会组织和公众在改善民生和建设良性社会秩序中,参与社会治理的公共意识和实际能力。现实中,政府的行政管理改革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规划推动,市场组织参与治理,可以通过市场比较明确的资源配置机制来牵引,但社会组织在新一轮改革进程中参与社会建设的公共意识,社会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实际能力,都不是较短时期内通过线性的、简单的方法就可以培育起来的。因此过去十年来,虽然理论界和政府实务部门都意识到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但客观来看,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整体能力和机会空间还很有限。所以,这次三中全会特别强调了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以及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摘自2013年11月22日《解放日报》)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