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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培训,为现代农业插上翅膀
田桂山 齐 国//www.workercn.cn2014-03-14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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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①:法国南部Domaine de l'Oulivie橄榄工厂。这一农场是Herault地区最大的橄榄农场之一。

  人民视觉

  图②:漫画:传经。

  徐鹏飞绘

  图③:在2014年的第四十七届美国国际农业机械和技术展上,一名来宾正在试驾一台新型农业机械。

  美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网站提供

版式设计:李姿阅

  在由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化国家转变的过程中,伴随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许多农业大国都曾经历过务农人群老龄化、女性化、低文化程度化等现象。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一些农业大国在这一领域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多重视角

          

  身份变迁

  新型农民是个职业概念,与其他就业者只有职业的分别,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和界限

  1967年,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写了《农民的终结》一书。当时,法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飞速发展末期,农业劳动者人口减少,大量青壮年外出,相对于城市市民而言的农民逐步减少、消失。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法国目睹了一个千年文明变迁,为社会提供食物的农业劳动者在30年里减少到只有以前的1/3,从1946年到1975年,法国农业劳动力从占总人口的32.6%下降到9.5%。传统农民的终结,自然带来新型农民的诞生。

  在英国,从中世纪后期大量农奴演变为自耕农以来,整个自耕农的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分化产生了富裕农民和雇工。由于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富裕起来的农民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生活富足,从事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经营,许多人还雇佣部分劳动力,他们的身份甚至与乡绅、骑士等阶层越来越接近,界限也越来越模糊,经济、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纵观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北美洲、亚洲等由传统农业国家演变为现代工业化的国家,他们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身份都发生了变迁。农民已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就是经营农场、农业的人,这个概念与其他职业并列,与其他就业者具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只有职业的分别,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和界限。农民身份的转变大都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在工业革命早期的剥削农民的道路,通过工业化和机械化促使农民大批破产或失业,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通过工业化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机械化,促进农民职业化的形成。二是工业革命后期的以福利农民的形式保护农民的发展道路。通过立法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用强大的经济实力补贴农业和农民,促进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催生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民。

  资格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需有务农资格证书,同时,政府在税收、贷款、土地购买等方面提供诸多补助

  世界各农业大国大都实行农业生产经营资格准入,尤其对规模经营实行农民资格考试,使宝贵的农业资源由高素质的农民使用和经营。同时,高度重视对农民的扶持保护,政府提供低息贷款、购买土地补助、减免税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法国是欧盟第一农业大国,农村干净漂亮,农民生活富足悠闲。法国的农民必须具有农业知识,有资格证书才能务农。法国目前约有农民30万人,占总人口的0.5%。他们人均拥有的耕地达50公顷,不仅享受劳动保险,每年还可抽出一定时间休假。农民每次出售粮食、牛羊等都可凭票获得一定数额的农业补贴,还可以在购买农资时收回部分增值税。法国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不仅体现在农业补贴政策上和“零农业税政策”上,还体现在社会保障上。通过交纳养老社会保险以及居住税和土地税,农民可以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他们可以免费看病,还可拿到养老金。

  英国农业劳动力仅占全国劳动力的1.4%,农场主得到欧盟和英国政府的补贴,享受着英国的公民福利待遇。在北美和一些亚洲发达国家,农业的主要生产组织形式仍然是家庭农场,农业仍是一个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的传统行业。与其他行业如工业、服务业相比,农民所交纳的税明显要少,除了税收优惠,还有农业补贴、保险补贴,农民和市民已没有身份上的区别。

  目前,农业从业者老龄化是世界性趋势,英国农场主平均年龄达到59岁,日本已接近70岁。欧盟一直关注农民老龄化和培养青年农民问题,在CAP(共同农业政策)新一轮改革议案中提出,将2%的直接支付专门用于支持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从事农业。日本《青年振兴法》规定,由政府资助在村镇对青年农民进行培训,从而使农业教育更加正规化、现代化、制度化。法国政府规定,农场主退休前必须找一个年轻农民经营他的土地,否则其土地要通过租赁并购等市场途径转让给周围农场经营;德国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青年人,尤其是大学农科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或租赁土地。

  政府主导

  强化国家对农民教育培训的干预管理,将提高农民技能、培养职业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原动力

  许多发达国家同时也是农业大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虽因资源禀赋不同选择不同发展道路,但有一个共同点,即采取政府主导,强化国家对农民教育培训的干预管理,将提高农民技能、培养职业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原动力。

  第一,普遍重视立法,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干预,对农民教育培训权益提供有力保障。美国既是最发达的农业大国,也是高度法制化国家,有关农民教育培训的立法历史悠久、系统配套。英国《农业教育法》规定,农业就业人员只有在完成11年义务教育后,方可进入农业学校进行1—2年的学习。德国《联邦职业教育培训促进法》规定,农业从业者进岗前必须经过3年的正规职业教育,上岗后在农场还有3年学徒期。法国《农业教育指导法案》规定,农业部负责在全国建立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农业人才。日本《社会教育法》规定,利用公民馆、图书馆等设施对农村青少年、妇女、成人进行教育。

  第二,建立层次分明、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借助先进的设施装备和现代教育技术,为农民提供免费、方便的终身教育培训服务。如德国具有初、中、高三个层次相互衔接、分工明确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此外还有50多所农村业余大学,为农民提供终生教育。法国在农业高等职业教育之下,又在全国设有861所普通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澳大利亚农业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在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架起桥梁,建立起文凭、学位与各类资格证书之间的立交桥,有效地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英国在各产业培训中,唯一能得到政府资助的就是农民教育培训。

  第三,推进产教融合、校企结合、农学交替,贴近农业、贴近农民,突出在生产实践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决策能力。德国农业职业教育采用的是农业实践和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双元制”模式。这种模式保障了学生理论培训与实习交互进行,对学员实习的农场资格也有明确要求。英国要求农业职业院校的教学内容以实用为先,强调实际技能教学,实践与理论教学的比率至少达到4∶6,三年制学校实行“夹心式”的工读交替的教学方针和制度。

  (作者分别为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和职业农民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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