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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除三大障碍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www.workercn.cn2014-03-13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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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充满信心,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为推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着力破除思想障碍、能力障碍、制度障碍,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坚持以知促行,着力破除思想障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讨论、深入基层调研、深刻查摆问题、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等方式,不断深化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消除轻视的思想、改变观望的态度、克服畏难的情绪,真正做到以知促行、增强自觉性。

  一是“心存敬畏”,增强政治自觉。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是经过党的十八大认真讨论决定并写入十八大报告的重大部署,代表全党的意志、顺应群众期盼,事关“四风”问题的解决,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和党的形象,事关群众的直观感受和评价。能否主动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能否真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体现着一个党组织和一名党员政治观念是否鲜明、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因此,我们必须“心存敬畏”,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政治自觉。

  二是“内化于心”,增强理论自觉。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只有理论自觉才能有实践自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每一位党员都要从价值观、历史观、世界观的高度去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尤其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论述,从理论上弄清群众路线反映了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诉求,表达了共产党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诉求,体现了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诉求。通过认真学习、研究、认知,做到真懂、真信、真用,把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內化吸收,使其成为全体党员在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时的思维准则和价值取向。

  注重实践锻炼,着力破除能力障碍

  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每位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紧紧抓住实践锻炼这一环节,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实现党员能力提升与群众得实惠的“同频共振”。

  一是在把握群众需求中提升亲近群众能力。群众需求是做好群众工作的第一信号。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深入基层,实地展开调研,真正洞察民情、体察民情,从感情上和老百姓贴近,在思想上与他们感同身受;要立足民情多做实事,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让群众乐于接近,敢于直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言,敢于进策;要准确把握群众心理的新特点和新规律,随时知晓群众的心理和行为变化,详细了解群众的心声和需求;要有大局意识和战略眼光,在把握群众需求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地方实际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是在创新载体中提升组织群众能力。有效载体是群众工作的生命力与推动力。为此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种载体。比如,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就要善于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参与社会组织的形式把群众团结起来,推动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重大节日和重要庆典中,就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群众自己编、自己唱、自己跳、自己演,寓教于乐之中。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中,就要多结合群众的衣食住行,创新开展群众容易参加的衣旧情深、餐桌文明、文明交通、邻里节、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通过活动集聚人气,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着眼长期管用,着力破除制度障碍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问题。体制机制是切实贯彻群众路线,促进群众工作成效的重要保障。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继承发扬,推陈出新,建立健全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

  一是用活原有制度。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我们党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建立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制度,新形势下需要“拿来”运用。要梳理原有制度,修订过时制度,坚持有效制度。重点在端正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经费物资管理、装备采购、大项工程建设等方面,拿出解决问题的真招实策。对经得起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如领导下访制、问责制,群众举荐制、评议制,民意表达机制、回应机制等科学制度,要勇于坚持,并发扬光大。

  二是设计创新制度。大力推进贯彻群众路线的制度创新,必须遵循现代社会执政规律。要坚持以人民利益第一的原则,既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又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更需广泛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扩大民主参与。要坚持突出实效性与针对性的原则,提高顶层设计质量,力求原则方针具体化、笼统要求明晰化,执行标准具体而量化、监督措施配套而严密,坚决废除只讲“不准”和“严禁”而无处罚和惩戒规定的“虚设制度”。要坚持与实践联建的原则,将制度创新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不断总结活动中创造出的经验做法,不断推进贯彻群众路线的制度创新。

  (作者单位:大渡口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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