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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更需文化支撑
//www.workercn.cn2014-03-13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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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 冯双白

  2000年至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由4.6亿增加到6.7亿,城镇化水平由36.22%提高到49.95%。2012年8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由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我们注意到,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鲜明地提出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国农村城镇化历史进程,从“土地城镇化”提升为“人的城镇化”,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了不起的认识深化。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是“新型”之关键。我认为,应该更加明确地认识中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历史进程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目前的问题是:一、在很多地方城镇化规划中,指导思想还是拉动内需增加GDP,只字不提文化建设。在国家多部委联合的顶层设计中,也缺少更加明确的认识和准确的表述。如果长此以往,“人的城镇化”,将会是一种“没文化”的“人的城镇化”。二、中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组织曾经在传统道德和传统知识的教育方面发挥过巨大作用。中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所描写过的“社戏”对他幼小心灵的熏陶,中国舞蹈艺术的先驱者吴晓邦记忆中江苏太仓道观中道教艺术对他心灵的哺育,中国浙江东部地区小歌班对于越剧大师袁雪芬心理和艺术的培养,都依靠传统文化组织的力量实现。以安徽花鼓灯为例,淮河流域那里曾是村村有花鼓、处处有灯班的民间歌舞海洋,然而,当地在城镇化过程里,原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绝大多数的花鼓灯班子彻底消失了!不重视、不保护和不创新最有特色的地方文化组织,文化建设就将是一句空话!三、在城镇化建设中,人们往往将认识和表述局限在历史建筑实体和自然遗产,而严重忽略了文化心理空间的保护。

  为此,我建议:第一,在新型城镇建设中,要一方面积极保留中国传统节日的活动场所,构架文化标志;另一方面积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形态等,保护优先的文化艺术品种及其经典剧目,高度尊重和注意保留中国古村落的很多优良习俗,形成真正可用的文化空间。没有文化空间,就谈不上文化的心理空间。心灵失去了居所,文化又何处存在?!试想,如果中国农村转移人口都住进了城市的高楼大厦,但是他们的心理没有转移,就会形成巨大的心理空洞,与城市人产生巨大心理落差,其结果恐怕将是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复杂社会冲突。那么,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政府要支付巨大财力支撑转移人口的医疗、养老等负担,但是,谁又能够为巨大的社会文化遗弃、缺失和毁灭“买单”?!这个问题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第二,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中国广大农民在新型城镇建设中以人为中心的历史转化,绝不应该是简单的农业土地工业化和农村建筑的高楼大厦化。因此,在大力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应该高度重视新型城镇中的新型社会文化组织的建设。从文化建设角度说,必须把新型城镇里文化组织的建设当作极其重要的历史任务给予高度重视。尽各种努力,保留形式多样的各地农村传统文化组织,创新其新型城镇文化组织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注意培养新型城镇的文化工作者,给那些优秀的文化人才和民间艺术继承人很好的社会地位、组织荣誉和生存条件,从而让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组织体系的保障,让丰富多彩的中国民间文化后继有人。

  第三,把具有各地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地方教育规划,给地方教育以更大的自主权,在统编教材之外给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教材以更多的机会,正式进入各地课堂,安排课时,进入考试体系。同时,把此项工作的设计和实施,当作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事关教育下一代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地方政绩考核。

  第四,高度重视新媒体传播力量在新型城镇化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各种新媒体的灵活多样、快速便捷、吸引年轻人的特征,应该得到各级政府认真研判,组织力量编辑、写作和制作,最大限度地提供新媒体需要的内容。从而,广而告之,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最新的传播手段结合起来,让中国文化的常青树在年轻一代心里扎根、发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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