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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改革需统筹谋划
新闻观察员 杨君//www.workercn.cn2014-04-17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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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个规定”,从财政税收、投融资、资产和土地管理等方面对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提出了多项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支持措施。一个“改制”、一个“支持”,透过这“两个规定”看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将是未来的方向。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如何?看这样一组数据:2004~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2%以上;2012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同比增速达到16.5%。

  窥一斑而知全豹。22%、16.5%,这两个数字透视出文化产业发展的脉络与方向。单看这两个数字,是令人鼓舞的,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速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均保持高位增长,对GDP拉动效果显著。两个数字联系起来看,从22%到16.5%,是一个明显的回落。对于突飞猛进发展多年的文化产业而言,这个“回落”是趋于理性的回归,也昭示着文化产业应从“铺摊子”转向“上挡次”。

  从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文化产业以来,文化产业这一新兴产业迎来了发展的“大时代”。文化产业园区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大量文化内容生产与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影视剧、文化旅游等多种类型文化产品也让人目不暇接。2010年出台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全国上下涌动着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潮,文化产业也因此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然而,当我们仔细审视文化产业近年来发展的火爆场面时,背后的隐忧难以忽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仍然与企业、与市场有一定距离;各地兴建的文化产业园区、影视基地、主题公园等项目,有些已经“空壳化”,既没产生经济效益也难收获社会效益;2012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电视剧生产“第一大国”,年产量达到1.7万集,但能在电视台播出的只有8000集左右,电视剧产业产能过剩;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文化衍生品生产滞后等现象,折射出文化产业价值链不完善、支撑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火爆与隐忧,剖析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体两面”,过度依赖政府与市场的盲目“冒进”是根源所在。在改革的推动下,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得以充分释放,受益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拉动,发展速度极高。另一方面,出于对文化GDP的追逐,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冲动明显。政策红利带来的投资热潮,使得文化产业保持在“高挡位”热运行,一些文化产品的生产由短缺变为“结构性过剩”。

  任何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都难免经历一个粗放低效的阶段。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则必须走上集约高效的道路,文化产业也不例外。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GDP总量将近2万亿元,发展增速高出GDP增速仍近一倍。面对这样的体量和速度,文化产业只有提质增效,才能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十八届三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明确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从22%到16.5%,发展从粗放走向升级。这些因素也为文化产业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在发展方式上,文化产业应从外延性扩张走向内涵式发展、从投资拉动走向消费拉动、从简单量的增长走向质的提升。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量硬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应转向内容生产和软件投资,满足大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在发展动力上,文化产业应从改革转型阶段依赖政府的发展模式转向更多依赖市场。转变发展动力,需要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在制定宏观引导政策与支持举措的同时,要将更多的主导权放给市场。面对广阔的市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应积极向市场要效益,文化企业则要乘着政策的东风,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

  近期,国家密集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涉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文化对外贸易、文化金融合作等关系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多个领域,文化产业原创能力不足、市场体系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为文化产业提质增速扫除了不少障碍。国务院下发的“两个规定”,更是拉开了文化产业提质增速的大幕。新形势下,政府落实各项政策要思考如何“到位而不越位”,文化企业则应在市场中确立新的发展坐标,寻找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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