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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和运用好巡视制度的优势
//www.workercn.cn2014-03-18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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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英思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核心和关键是从严治吏,必须加强对干部队伍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巡视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认识和把握规律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认真按照中央部署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应有的作用。 

  巡视的独立性  

  监督的独立是监督执行力和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和基础。当前巡视工作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巡视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对被巡视对象是“异体监督”。不仅巡视对象由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确定,而且巡视组只向中央和派出党组织负责,不受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领导,不隶属于所巡视监督对象党委(党组),从而保证了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实现了异体监督,有利于克服权力和人情干扰、好人主义等现象,较好地解决了地方和单位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又受同级党委领导的“同体监督”乏力难题。此外,巡视方式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目前已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组、巡视人员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不固定”原则,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已由“职务”变为“任务”,改为“一次一授权”,并由离开一线工作的公道正派的高级别领导干部来担任。他们从政经验丰富,对哪里容易出问题最清楚,又没有太多的顾虑和牵挂,因而进一步确保了巡视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巡视制度实际上解决了普遍存在的监督难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有效举措。  

  巡视的公开性  

  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根本之策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巡视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很好地体现和落实了中央“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大战略决策。巡视作为一项监督制约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接地气”,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每次巡视,先是到纪委、组织、信访、检察院等机关和部门,了解群众的举报信息,带着情况去巡视。其次采取“开门工作”的方式,下去前公开巡视组的名单、电话和信箱、邮箱,提供群众举报的便利渠道。下去后又通过个别谈话、约谈、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而且还可“下沉一级”,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了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广泛依靠群众发现问题线索,又不具体办案,使巡视组不陷入一个地方、一起案件,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巡视中找出要打的“老虎”和要拍的“苍蝇”,不至于顾此失彼。巡视还通过公开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其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群众的参与信心。同时巡视一个地方的时间较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了时间保证。这种上级权威机构主动上门寻找问题线索的方式,掌握了监督的主动权,较好地解决了因渠道不畅通而出现的“群众监督难”问题,开辟了群众政治参与的新渠道,而且整合监督信息,形成正能量合力,发挥了“千里眼”的作用。  

  巡视的创新性  

  以巡视的方式防范官员腐败,自汉武帝设刺史起,在封建时代早期便开始运用。到了明清时代,御史成为巡查制度中的重要职位,出现了世人如今熟知的“钦差”之称。与历史上为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巡视不同,我们党的巡视,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紧紧依靠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来推进,这是党的巡视工作的主线,也是与历史上巡视制度的根本区别所在。巡视工作1996年至2003年的摸索运行阶段,主要职能便是发现和反映腐败问题线索,为办案提供服务,任务定位相对集中。到2003年巡视工作制度正式运行时,中央根据现实情况对巡视范围进行了扩充,加入了检查各地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内容,巡视内容进一步扩大。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巡视工作迎来第一次重大调整:收缩巡视范围,突出问题导向,重心从“相对全面”的工作内容回归本职工作“发现和反映违纪违法线索”,即聚焦“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线索。由于定位更精准,因而能够集中精力和火力突破。这种创新增强了巡视工作的针对性,成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劲动力。  

  巡视的实效性  

  巡视监督的有效性,集中体现在其工作责任制和巡视成果的有效运用上。为确保问题的发现和处理,实行了巡视监督责任制,明确规定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的处置,属违纪违法问题的交由纪委优先研办,属干部选拔任用的交由组织部作为干部奖惩的参考,反映班子重大问题的提供给党委决策参考。着眼于抓早、抓小,对巡视对象普遍性、共性、倾向性问题,向巡视对象及时进行反馈,限时整改;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则督促被巡视对象立行立改;受派出党组织的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委托,巡视组组长、副组长还可以按照规定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由于上级对下级干部具有任命权,巡视成果又具有权威的制度化运用渠道,因而巡视监督最具威慑力。从实际效果看,2013年以来的两轮巡视,引起全国上下的高度关注和期待,已发现廖少华、郭有明、陈柏槐、戴春宁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体现出这一制度强盛生命力。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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