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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环保组织成为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
//www.workercn.cn2014-03-1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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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 污染 漫画:冯大美

  引子

  “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政府工作报告里的表述振奋人心。然而,近年来一些环保部门职务犯罪“腐败高发”的现象也引人注目。参加“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表示,在一些地方,部分环保官员与企业勾结,向治污、排污等环节伸手,以治理污染为天职的环保部门竟成为环境污染“合法化”的代言人。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怎样破解环保腐败,让环保执法硬起来?本期“思与辨”进行讨论。

  ■ 主持人: 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记者)

  ■嘉 宾: 蔡先凤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喻 锋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

  刘国强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比污染更可怕的是“以污养污”

  主持人: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现环境污染企业,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也去查,最后以罚钱了事,环保部门得了罚款,污染企业继续存在,双方皆大欢喜。在一些省市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刘国强:这类现象往轻了说,是环保部门不作为的表现,往重了说,其背后往往与各种腐败行为有关联。经济处罚作为一种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方式,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不可能对所有造成污染的企业都立即关停。问题在于,这种处罚是不是真正有利于对污染行为的整改,罚款只是第一步,之后应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加重处罚,直至将其环评为不合格企业并依法处治。若罚款只是形式,环保部门缺乏相应的跟踪监管措施,罚过之后,污染照旧,就说明环保部门无意于进行环保治理,而是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喻锋:环保部门出于部门利益而热衷于罚款,没有尽到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是一种渎职和腐败行为。有的地方政府动员各部门的力量“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有时候却成了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甚至互相利用。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环境执法经常受到多方面的干扰和破坏,索性就消极被动地以行政处罚权作为履职的核心要义,既不影响地方GDP,又增加了罚款收入。此外,虽然近年来各项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能力,但不少地方尤其是县市一级政府仍然面临事权财权不匹配的境况。由此,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的默契已然达成,各取所需,唯有公众均享的环境惠益被折损。

  蔡先凤:面对环境污染,环保部门未能依法主动履行职责,甚至总是后知后觉,或者以罚代法、以罚代管,“以污养污”就是典型的庸政懒政思维和主动放弃监管的行为,比污染企业更可怕。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官员“主动”与污染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模糊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和界限,沦为污染企业的强大保护伞,甚至助纣为虐。这样做的恶果是,生态环境质量下滑,环保腐败滋生,政府的公信力降低。

  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异化为沆瀣一气的利益同盟关系

  主持人:为什么会出现“以罚代管”、“以污养污”等环保腐败现象?

  刘国强: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原因:污染现象的存在有利于环保部门申报环保经费,似乎污染严重度与“排污费”数额成正比。前些年有媒体报道,在黄河流域一些省区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而在污染企业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人员却连工资都发不出;地方政府为了经济的粗放式发展而对环境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环保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降低标准,往往就体现在一罚了事上;环保部门甚至政府主要领导存在腐败行为,污染企业与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形成复杂的利益关系,陈光标在两会上就报料说,一些环保部门领导或其亲戚参股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出于部门利益,热衷于“以罚代管”,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许多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病。

  喻锋:环保执法部门“放水养鱼”,污染企业成了其“衣食父母”,这当真是无比滑稽的一幕。“吃人家的嘴短”,如此,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的关系势必会变味,由法理上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异化为沆瀣一气的利益同盟关系。

  当环保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未能实现完全的利益切割,所谓治污者与排污者,不过是维系着一种微妙的、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只要议价交钱,哪还管“污水滔天”。在此格局内,公共利益成为最大的牺牲品。如此悖天理、违法律的鄙陋行径。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发展和壮大环保组织

  主持人:环保部门不称职,不作为,或者干脆和污染企业穿一条裤子,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环保执法硬起来?

  喻锋:上级反贪和反渎部门,要盯紧地方环境污染事件中的腐败问题与渎职问题,做到像李克强总理说的那样,对那些熟视无睹、监管不到位的监管者要严肃追查责任。把环保执法人员也赶进法治的“笼子”里,让他们不敢恣意妄为。加强对环保部门执法的监管力度,建立评管分离制度,使环境评测专业化,环保评价、执法管理、处罚收益各自分开,以避免环保部门与企业形成利益关联,减少执法权力的寻租空间。

  刘国强:环保执法不力,涉及深层的环保治理的机制性问题,要让环保执法硬起来,我觉得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需要保证环保部门的独立性,使环保执法与企业和地方利益分割开来。地方环保部门在人事、经费、行政权限等方面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这使其难以有效履行职责。完善对环保执法的评价机制,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价和奖惩制度。根本而言,须完善环保执法的制度建设,使环保执法程序公开、透明,使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利与利益脱钩。这样,环保执法才能真正硬起来。

  蔡先凤:面对这种严峻的环保腐败形势,建议建立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那些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终身追究。

  实行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政府和企业要向群众说真话,特别是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要主动让人民了解环境质量的真实情况。这样将使权力滥用、权力异化、权力寻租、违法行政、行贿受贿等环境腐败问题无处藏身。

  发展和壮大环保组织的力量,使环保组织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切实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定权利。环保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方,法律法规应明确环保组织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让更多的环保组织有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活动。只有形成全社会的环保合力,才能让环保执法硬起来,真正实现既有硬制度又有硬执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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